天津:2019年春季高校招生报考手册(面向高中毕业生)点击查看
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生报考手册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天津市高招办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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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3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报名须知….11
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15
技术科目考试大纲………………………………………………………27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49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54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64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72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79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86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93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00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07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12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18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24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31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39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48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57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66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73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78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83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88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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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章程……………………………………………….207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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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制定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
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
高中毕业生章程。
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
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
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和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
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在 2018 年 11 月 10 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天津市
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汇总后,统一
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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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
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
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组织
1.报名工作由各区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
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由区招办确定。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
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已经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
名程序的考生,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获得已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提
交;未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
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21 日)前,
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务费 60
元)。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
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
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
付的报名考务费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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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3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
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
无误后签字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未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参照普通高考考生
号编制方法,赋予其 14 位考生号,并进行电子摄像。
四、文化素质考核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计入录取总分。
五、职业技能考试
1.考试科目。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
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信
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
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技术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
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
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的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
3.考试内容和要求。“技术”和“综合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
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大纲》(试
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
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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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
门复习备考。
4.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
—12:00 综合能力。
5.对于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招生专业,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考
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并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学
校要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或面试,确保公
平公正、安全规范。专业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须将考试成绩通知考
生,并将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市高招办。
六、评卷
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集中
评阅。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
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
统一向社会公布。
七、志愿填报
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
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填报
志愿的分数范围。
2.填报方式。“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
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
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3 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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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志愿设置。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八、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学校
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
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学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
相关信息和服务。
2.录取办法。高职院校通过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录取时,招生学校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
“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
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
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
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具体见附件 1)
执行。
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
分。
3.新生入学。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
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须按照有关规定
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
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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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
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能否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由
各春季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
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
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
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九、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组建工作参考普通高考有关工作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
2)。
十、相关要求
1.春季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查,区招办进行复审,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一审查考生
的资格,逐项核验考生的证件。各区招办要按照网上报名工作要求,
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和培训,认真履行报名工作程序,严格审查考生
的报考资格。报名工作中,若发现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
料等手段取得春季考试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春季考试
招生资格;对于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等材料中弄
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撤销其工作职务或给予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积极宣传
各项招生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充分尊
重考生的意愿、选择,不得限制考生填报,严禁更改考生志愿。
3.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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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
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
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参加春季考试招生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1)自觉遵守我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政策、规定;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春季考试招生的报名、考试、填
报志愿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
用;
(3)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等),并
对信息进行自查,因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依照有关规定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
(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
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6)认真对待所填报志愿,一经录取,要按时到被录取学校报到;
(7)自觉接受被录取学校的资格复查。
5.春季招生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将招生章程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招生
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格式报送市高招办;
(3)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
校专业考试工作,确保专业考试公平、安全、平稳、有序;
(4)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接受社
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及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5)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情况,为考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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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翔实,周密的咨询服务;
(6)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要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7)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并做好解释工作。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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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报名须知
1.考试性质
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通过春季考
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有利于促
进中等职业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专业化、技能化发展。
2.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的以下人员可以报考:
具有本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
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中职学校、普
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可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
3.不能报考人员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具有高等
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
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
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
在服刑者。
4.报名方式
2019 年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 日
进行,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网上报名时间为 11 月 15
日至 17 日;现场确认时间为 11 月 19 日至 20 日。逾期不再补报。
5.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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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17 日期间,登
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
向中职毕业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的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
核对无误后提交。
6.“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完成信息录入,核对无误提交后,应通过“银联”等方式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选报英语听说测试项
目并缴纳相关费用)。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
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
期间,各报名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7.现场确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20 日,须到报
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到学籍所在学校的报名点
进行现场确认;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区招办指
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在办理信息确认手续时,要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户口簿、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第一页及本人页),并进
行电子摄像等。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履行报名手续,填写《2019 年天津市春
季招生免试保送生资格审批表》,逾期将不再办理。
8.报考类别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中任选一类作
为本人报考科类。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也须选报管理服务类或工
程技术类的综合能力考试,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或招生学校组织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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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测试。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才可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参
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9.英语听说测试
根据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培养要求,凡是有意向报考英语专业的考
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的英语听说测试,未参加英语听说测试或英语听
说测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填报英语专业志愿。英语听说测试安排在
2019 年 3 月 24 日进行,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
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在公布文化考
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
10.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
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并分为管理服务类综合和工程技术类综合,
考生根据自身选报的类别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在 2019 年 3 月 23 日,考生须持考生证、身份证和
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
生考试要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11.专业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
艺术类美术专业的专业考试实行全市联考,考生要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6 日期间,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河北区红星路与真理道
交口),进行美术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定在 2019 年 3 月 30 日进行,
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
除艺术类专业须进行专业考试之外,其他各类招生专业,学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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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要求,确定是否进行专业加试。具体专业加试要
求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12.提示考生注意
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
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
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
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
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
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报名期间,全市各区考试机构报名点在全力为考生做好报名咨询
服务的同时,将按照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相关规定,严格审查考生报
名资格,坚决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以虚假材料或隐瞒
手段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还要通报其所在学
校,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录个人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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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
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
(2017 年 8 月修订)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推进我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通
过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
式。综合能力科目属于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二、考试目标与考试内容
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目的是测试学生的综合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
的技能,试题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分析判断、言语理解、社会适
应四个模块。
三、考试能力要求
时事政治:基本掌握政治、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
基本观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度间国
内外重大时事(上年度 4 月至考试当年 3 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
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分析判断:要求考生具有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
分析论证能力。分析推理试题的内容涉及自然和社会等领域,考查考
生对所给信息的理解、分析、判断、推理等基本逻辑思维能力。
言语理解: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有一定的快速阅
读能力、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准确把握主要观点的能力以及清楚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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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地表达观点的能力。
社会适应:要求考生具备参加职业教育学习所必须具备的理解能
力、执行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其中,优化方案以社会生活情境中
的现实问题,考查学生把握信息、有效决策的能力。依据材料写作要
求学生有正确的价值观,能清楚正确地表达观点。
四、考试知识要求
时事政治
1.时事
【了解】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上年度 4 月至考试当年 3 月)。
【了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
政策。
2.哲学
(1)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脚踏实地走好人生路
【了解】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发挥自觉能动性、物质运动的规
律性的基本观点。
【掌握】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自觉能动性进行
人生选择、走好人生路的前提和基础。
(2)用辩证的观点看问题,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
【了解】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的基
本观点。
【掌握】营造和谐人际关系、正确对待人生矛盾、树立积极向上
的人生态度对人生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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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实践与认识的统一,提高人生发展的能力
【了解】实践和认识、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理解】明辨是非、理性思维、不断创新对提高人生发展能力的
作用。
(4)顺应历史潮流,确立崇高的人生理想
【了解】社会发展规律、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以及理想信念与意
志、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
【理解】人生目标、人生理想和个人的社会责任的人生问题。
(5)在社会中发展自我,创造人生价值
【了解】人的本质的社会历史性、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
值的统一,以及社会进步对人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
【理解】利己与利他的辩证关系,在劳动奉献和自身发展中实现
人生价值。
3.政治
(1)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内容,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
【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
义,提高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
(2)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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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理解】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3)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了解】行使选举权应取的正确态度、行使民主决策权的主要方式,
掌握行使监督权的主要途径、政府的有关职能。
【理解】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政府是人民的
政府。
(4)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了解】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
劳动纪律、尊重社会公德、依法服兵役等义务,自觉承担对国家的责
任。
【理解】公民应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格执行国家的民族和
宗教政策。
(5)关注国际社会,维护国家利益
【了解】当今时代的主题,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
【理解】我国在国际社会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
展道路的积极意义,维护国家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分析判断
1. 词语对应
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要求通过观察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
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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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准确理解常用词汇及社会热点词汇。
【掌握】正确理解不同词汇的内在逻辑关系,并能准确利用类比推
理方法。
2.逻辑推理判断
根据给出的陈述,运用一定的逻辑推论,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了解】正确理解陈述条件。
【掌握】能够依据一定的条件对简单事件进行逻辑思维与推理,具
有基本的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
3.图形分析推理
通过观察、分析找出给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了解】辨别一般线条图形的基本组成。
【掌握】能够对平面图形或者空间图像进行比较和分析并作出判断。
4.数字推理
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通过仔细观察数列各数字之间的
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
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了解】理解等比数列、等差数列等概念和数据项之间的关系。
【掌握】能够结合等比、等差数列的定义分析出数字间变化规律,
然后按照该规律准确推算出其他数字。
5.常识判断
列出一些对于生活常识、自然现象的描述,要求根据平时积累的科
普知识、实践经验以及生活常识判断正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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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应知应会的物理、化学、地理、生物、自然、科技等基础
知识,以及生活常识(急救、工具使用等)。
【掌握】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以及分析、推理、比较等方法进
行判断,得出正确结论。
6.数字计算
给出一段表达数量关系的文字,要求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
本运算法则,并利用其他基本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或推出结果。
【了解】熟练掌握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
【掌握】正确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具备解决数量关系问题
的能力。
言语理解
1.词语选择
给出一段含有空白的语句,选择最适合填入空白处的词语。
【了解】正确理解高中阶段常用词汇的基本含义。
【掌握】在合适的语境中准确使用高中阶段常用词汇。
2.阅读理解
给出一段文字材料,根据对该段文字材料的理解,选择最符合题目
要求的一个选项。
【了解】具备高中生应达到的分析和归纳能力。
【掌握】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解读重要词语的语境含
义。
3.事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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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一组事件,选择最符合逻辑的一种事件顺序。
【了解】正确理解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掌握】运用背景知识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填补,合乎逻辑
地推断出事件的顺序。
社会适应
1.优选方案
选取社会生活中可见的有多种解决方法的事件,要求考生根据要求,
选择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了解】以发散思维的方式考虑事件的多个方案。
【掌握】用灵活的方法对多答案事件做出最有效的决策。
2.职业素养
用文字或图示的方法,描述接受职业教育过程或未来职业生活中的
现实问题,要求学生陈述自己的理解角度和情感态度。
【了解】能多角度地理解职业情境中的实际问题。
【掌握】以正确的价值观和成熟的情感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
五、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2.试卷满分为 200 分,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
(二)试卷内容及结构
综合能力测试分为 I、II 两卷。第 I 卷为选择题,共 54 题,每题
3 分,共 162 分;第 II 卷为非选择题(社会适应部分),共 2 题,共
22
38 分。具体的分值比例如下:
序号 考试内容 分值 题量 题型
1 时事政治 36 分 12
2 分析判断 66 分 22 单项选择题
3 言语理解 60 分 20
4 社会适应 38 分 2
回答问题、依
据材料写作
(三)试题难易程度比例
容易 约 40%
中等难度 约 50%
难题 约 10%
六、典型题示例
1.2017 年 8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在
开幕。
A.沈阳 B.西安
C.天津 D.北京
答案:C
2.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是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中央军委
答案:C
3.“实事求是”这句成语中的“是”指
A.客观实际 B.客观规律
C.主观愿望 D.正确观点
答案:B
23
4.与“手表——指针”这种对应关系一致的是
A.自行车——车轮 B.汽车——自行车
C.道路——自行车 D.骑——自行车
答案:A
5.已知在方明、王强和于健三位同学中有江西人、安徽人和上海人各
一名,其中于健的年龄比上海人大,方明和安徽人不同岁,安徽人
比王强年龄小,根据上述条件可以判定出
A.方明是江西人,王强是安徽人,于健是上海人
B.方明是安徽人,王强是江西人,于健是上海人
C.方明是江西人,王强是上海人,于健是安徽人
D.方明是上海人,王强是江西人,于健是安徽人
答案:D
6.有数列 3,5,8,12,17,……,下一个数字应该是
A.22 B.23
C.24 D.25
答案:B
24
7.根据左边方框中的图形翻转规律可推断出右边方框中问号部位的图
形应该是
A. B. C. D.
答案:D
8.科学家在经过长期研究后认为最理想的燃料是
A.氢 B.汽油
C.天然气 D.液化气
答案:A
9.在新年来临之际,如果有 4 个人均要互送贺卡,那么至少需要
A.6 张贺卡 B.8 张贺卡
C.10 张贺卡 D.12 张贺卡
答案:D
10.他事先没有充分准备,遇到意外情况时就显得
A.焦躁不安 B.束手无策
C.束手束脚 D.灰心丧气
答案:B
11.罗森塔尔效应是指我们对他人的期望会影响到对方的行为,使得
对方按照我们对他的期望行事。人的情感和观念,会不同程度地
受到别人下意识的影响。人们会不自觉地接受自己喜欢、钦佩、
信任和崇拜的人的影响和暗示。
下列属于罗森塔尔效应的是:
A.小张本来是一个很普通的孩子,但他的父母望子成龙,于是不
惜重金让他读市里最好的高中,但最终小张也只上了一所普通
大学
B.小张是李老师班上一名普通的学生,可是有一天一位智力测量
专家告诉李老师小张很有数学天分,于是以后数学课上李老师
对小张格外关注,终于在半年后的考试中小张的数学成绩有了
很大的提高
?
25
C.今天是小红的生日,她希望爸爸下班时能买生日蛋糕回来,果
然爸爸在下班的时候买了一大盒生日蛋糕
D.小李从小就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工程师,当他大学毕业后他终
于到一家公司当上了软件工程师
答案:B
12.在每个问题中给出五个事件,接着给出的选项是表示这五个事件
的四种假定排列顺序。请你选择其中最为合乎逻辑的一种事件顺
序。答题时注意用自己的一般知识来填补欠缺的事件,以便使你
设想的事件顺序讲得通。
(1)李某在饭店被人扣住
(2)李某交待 3 个伪钞卖主
(3)李某取一张百元钞买一包烟
(4)李某用 4000 元“买”了 2 万元“人民币”
(5)李某要了四个菜一瓶酒
A.1—2—3—5-4 B.3—5-4-1-2
C.4-1-5-2-3 D.4-3-5-1-2
答案:D
13.大润和大发两家超市以相同价格的出售同一品牌的商品,为了节
日促销,各自推出了不同的优惠方案:在大润超市累计购买商品
超出 300 元,超出的部分按原价的 8 折优惠;在大发超市累计购
买商品超出 200 元的,超出部分按原价的 8.5 折优惠。请按不同
顾客的实际消费情况给出你的建议。
答案要点:
购物总价低于 200,任选;200 到 300,到大发;300 到 600,到
大润;600 以上,到大发。
14.你刚刚毕业,应聘到一家食品公司做市场销售顾问。有一天你乘
坐地铁时,看到一位乘客正在激动地跟同伴诉说你们单位的产品
质次价高,那个同伴一边在附和,一边在赞赏另一家的同样产品
质量如何好,而周围不少乘客听得饶有兴趣。这时你可以选择以
下几种做法,请你逐一评价一下这些做法有什么好与不好。
要求:观点明确,表达清晰,逐一评价。
A.什么也不说,认真听,回公司向上级汇报。
26
B.说明自己的身份,了解顾客遇到的问题,表示愿意帮助他们反
映情况解决问题。
C.假装自己是消费者,反驳顾客的说法,说自己公司产品好,其
他产品不好。
答案要点:
A:安全有效,但不能及时解决问题。
B:及时解决,但可能引发其他投诉问题,扩大不良影响。
C:效果直接,但如果身份泄露后果无法掌控。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27
技术科目考试大纲
(试行)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通过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
式。技术科目属于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技术科目分为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部分。采用闭卷笔试、合场分卷的考试形式。考试时间长度 120
分钟;试卷满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部分满分值 80 分,通用技术部分满分值 120 分。两个部分的
分值分布将随课程标准的修订而有所变化。
通用技术部分
一、考核目标
以考核考生的技术素养为目标,考查考生掌握通用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领悟与运用技
术的思想和方法的水平;运用技术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理解技术的人文因素的程度。
二、考试内容及能力要求
(一)考试要求说明
1.知识考核要求
通用技术考试对知识掌握的要求,从低到高依次是了解、理解、应用三个层次,分别以Ⅰ、Ⅱ、Ⅲ来
表示。具体说明如下:
层次 说明
Ⅰ—了解
指对先前学习过的技术知识的回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
论等的回忆;列举它们在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Ⅱ—理解
指把握技术概念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进行转换、解释、推断、区分、
扩展等。主要表现为对技术知识的领会能力,一是转换,即用与原先
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二是解释,运用所学的技术知识、思
想方法对技术现象进行解释;三是推断,即预测发展的趋势。
Ⅲ—应用
指把学到的技术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主要表现为对技术设计的过
程、方案和成果作出比较全面的评价,运用所学的技术知识、思想方
法解决实际问题。
2.能力考核要求
通用技术考试对能力的要求主要包括技术解释、技术设计和技术操作三个方面的指标。具体说明如下:
28
指标 说明
技术设计能力
能从多个角度提出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能读懂简单的技术图
样,选用恰当的技术语言表达设计思路和方案;能根据要求进行简单
的结构、流程、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
技术操作能力
能根据设计方案和已有条件选择加工工艺;能正确地选择常用的
工具,正确、安全地进行操作;能制作、装配、调试简单产品的模型
或原型;能根据设计要求对产品进行技术试验。
技术解释能力
能运用技术知识、思想方法和原理解释技术现象、评价产品等;
能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
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能对技术文化进行评价和选择。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通用技术考试范围为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通用技术部分所规定的
必修模块《技术与设计 1》、《技术与设计 2》。根据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需要,今后将逐步增加选修模块的
有关内容。
《技术与设计 1》
知识
领域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技
术
及
其
性
质
技术对人类的价值 Ⅰ
技术对生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 Ⅰ
技术对自然的价值 Ⅲ
技术的发展与发明、革新的关系 Ⅱ
技术的目的性、综合性、专利性、两面性、创新性 Ⅰ
技术与科学的区别与联系 Ⅱ
知识产权在技术领域的重要作用 Ⅱ
设计的内涵 Ⅱ
技术与设计的关系 Ⅱ
设
计
过
程
设计的一般过程 Ⅲ
设计的一般原则 Ⅲ
设计一般原则的相互关系 Ⅱ
人机关系的含义 Ⅱ
人机关系在设计中要实现的目标 Ⅱ
29
在设计中如何实现合理的人机关系 Ⅲ
发现问题的一般方法 Ⅲ
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Ⅲ
明确问题的重要性 Ⅰ
判断问题价值的方法 Ⅲ
设计要求、标准和限制 Ⅲ
产品设计分析的三个要素 Ⅲ
设计方案的常用构思方法 Ⅰ
设计方案的制定 Ⅲ
材料和标准件的选择 Ⅱ
对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权衡 Ⅲ
模型及其功能 Ⅰ
工艺的含义和常用工艺的种类 Ⅰ
常用的工具和设备 Ⅰ
金属材料的划线、锯割、锉削、钻孔加工方法 Ⅲ
木材的锯割加工方法 Ⅲ
工艺的的选择 Ⅲ
简单产品的模型或原型的制作 Ⅲ
设
计
的
交
流
技术语言的种类及其应用 Ⅰ
简单的草图 Ⅲ
简单的效果图 Ⅰ
基本几何体的正等轴测图 Ⅲ
一般技术图样所采用的投影方法 Ⅰ
简单形体的三视图 Ⅲ
一般的机械加工图 Ⅰ
设
计
的
评
设计过程中的评价 Ⅱ
产品的评价 Ⅱ
评价报告的撰写与分析 Ⅲ
技术试验的重要性 Ⅱ
技术试验的常用方法 Ⅰ
30
价 简单技术试验的设计与实施 Ⅲ
《技术与设计 2》
知识
领域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结
构
与
设
计
结构的概念 Ⅰ
结构的受力 Ⅱ
结构的稳定性与强度 Ⅱ
影响结构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Ⅲ
影响结构强度的主要因素 Ⅲ
结构与功能的关系 Ⅱ
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Ⅰ
简单结构的设计 Ⅲ
流
程
与
设
计
流程的含义 Ⅰ
流程对生产、生活和工作的意义 Ⅱ
时序和环节 Ⅰ
常见的流程表达方式 Ⅲ
简单的流程图 Ⅲ
流程设计应考虑的基本因素 Ⅲ
流程设计的基本步骤 Ⅰ
简单流程设计 Ⅲ
流程优化的意义及主要内容 Ⅱ
流程优化与设备、材料之间的关系 Ⅱ
流程优化过程所应考虑的主要问题 Ⅲ
系
统
与
设
计
系统的含义 Ⅱ
系统的分类 Ⅰ
系统的基本特性 Ⅱ
系统分析一般步骤 Ⅲ
系统分析的主要原则 Ⅰ
31
分析影响系统优化的因素 Ⅲ
简单系统设计的方法 Ⅲ
系统的设计 Ⅲ
控
制
与
设
计
控制的含义 Ⅱ
控制的手段和方法 Ⅰ
控制的应用 Ⅱ
简单开环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和工作过程 Ⅲ
闭环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 Ⅱ
控制系统的方框图 Ⅲ
控制器和执行器的作用 Ⅲ
反馈的含义 Ⅱ
简单控制系统运行的主要干扰因素 Ⅲ
闭环控制系统中反馈环节的作用 Ⅱ
闭环控制系统的工作过程 Ⅱ
简单控制系统的设计 Ⅲ
三、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试卷结构
(1)内容比例
《技术与设计 1》:(50±5)%
《技术与设计 2》:(50±5)%
(2)题型及比例
试卷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中,客观题为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绘图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和技术
设计题。全卷满分为 120 分。
客观题:70%
主观题:30%
参考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8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84 分;下列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
32
符合题意,请将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标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有关技术的描述不正确 ...的是
A.技术的产生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 B.技术与科学的任务是相同的
C.技术活动应注重对自然的保护 D.技术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2.任何产品的设计都应该综合考虑的三个方面是
A.功能、生理、心理 B.天、地、人
C.物、人、环境 D.分析、设计、材料
3.美国人泰勒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于 1898 年在伯利恒钢铁公司进行了著名的“铁锹作业试验”。“铁
锹作业试验”中改进了许多具体的人机关系,提高了工人的工作效率。此案例说明合理的人机关系要实
现的目标是
A.健康 B.高效
C.舒适 D.安全
4.随着 LED 高亮度发光二极管的技术创新,人们设计出各种各样的手电筒和灯具。这个例子说明
A.技术发展对设计产生重要的影响 B.技术发展离不开设计
C.设计是推动技术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D.设计制约着技术发展
5.谷歌眼镜(Google Project Glass)是由谷歌公司发布的一款“拓展现实”眼镜,它可以通过声音控制拍照,
视频通话和辨明方向以及上网冲浪、处理文字信息和电子邮件等。上述材料说明技术具有
A.创新性 B.技术规范性
C.两面性 D.可持续发展性
6.下列关于在金属材料上钻孔的操作要求中,不正确 ...的说法是
A.用平口钳或手钳夹紧工件 B.钻孔时要戴防护眼镜
C.操作要集中注意力,并带好防护手套 D.不能用手直接扶持小工件
7.如图所示,要把直角钢板固定在方钢管上,应采用的连接件是
A.六角螺栓 B.紧定螺钉
33
C.自攻螺钉 D.膨胀螺栓
8.如图所示的尺寸标注中,不正确 ...的标注共有
A.2 处 B.3 处
C.4 处 D.5 处
9.某同学运用所学的知识,绘制了汽车模型中一个零件的几种图样,其中符合机械加工要求的是
10.某同学制作台灯支架需要一节细钢管,以下所提供的工具中适合截取、加工这段钢管的是
A.①③⑥ B.②⑤⑥
C.①③④ D.③④⑥
11.如图所示的千斤顶,转动螺杆能够把汽车顶起。在顶起过程中,螺杆
的主要受力及变形形式为
A.受拉、受剪切
B.受压、受弯曲
C.受拉、受扭转
①斧头 ②手锤 ③台虎钳 ④锉刀 ⑤刨子 ⑥钢锯
①斧头
34
D.受压、受剪切
12.现有一根匀称的铝质空心横梁,如下图两种摆放方式承受力的作用,则横梁抵抗形变的能力
A.甲图方式强
B.乙图方式强
C.甲图和乙图方式一样
D.无法确定
13.下列描述属于结构稳定性范畴的是
A.广告牌架子被大风刮断 B.强烈的地震使许多建筑物倒塌
C.货车超重致使大桥横梁断裂 D.塔式起重机因操作不当而倾倒
14.建筑设计小组的同学要利用钳工工具,将甲图矩形铁块加工
成乙图梯形铁块,其加工环节主要有:①锯割,②划线,③
锉削。你认为铁块加工的正确流程是
A.①②③ B.②①③
C.②③① D.③②①
15.如图所示用同一把锉刀锉削凸弧面工件与凹弧面工件的示意图,其锉刀应选择
A.圆锉 B.平锉 C.半圆锉 D.方锉
16.如图所示是一款壁挂式扬声器产品的评价坐标图。根据该评价坐标图,以下对产品的评价中不恰当 ...的
是
A.造型新颖
B.实用性强
C.价格低
D.适合多种场合
17.试验中心对建筑外墙涂料进行氙弧灯照射,以确定涂料光老
化程度及产生的后果。这种试验属于
A.性能试验 B.优化试验
甲图 乙图
35
C.预测试验 D.信息试验
18.以下从系统的角度分析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说法中不正确 ...的是
A.北斗导航系目前仅覆盖亚太地区,体现了系统的环境适应性
B.主控站、注入站、监测站和空间卫星相互影响,体现了系统的相关性
C.系统具有定位、导航、授时、短报文通信功能,体现了系统的目的性
D.主控站、注入站、监测站和空间卫星共同构成了导航系统,体现了系统的整体性
19.如图所示是某垃圾处理厂有机生活垃圾生化处理流程图。下列对该流程的分析中正确的是
A.油水分离环节与粉碎环节是串行环节
B.废水收集环节与生物发酵环节的时序可以颠倒
C.固液分离出来的固体经过加工处理后产出生物柴油
D.废水经过生物处理后产出生物菌肥
20.在某框架结构的建筑物中,屋顶及梁的荷载对支柱的压力为 240KN,支柱自身产生的压力为 60KN,
支柱与建筑基础结合处的横截面积为 0.25m2。那么支柱在该截面处所受的应力为
A.1.2x106 Pa B.1.2x106 N
C.9.6x105 Pa D.9.6x106 N
21.流程广泛存在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中,科学合理的流程可以
A.提高生产效率 B.使生活变得安全有序
C.减少生活中的盲从 D.以上都是
22.古建筑多采用“梁柱结构”。当柱与柱间梁的跨度增大时,梁厚度也相应加大,否则难以承受设计要
求的重力。这个例子可用于说明系统的
A.整体性 B.动态性
C.相关性 D.环境适应性
23.系统优化的意义是
A.获取系统的最佳效益或最佳功能 B.改善系统的环境
36
C.调整系统的结构 D.改变系统的特征
24.天津港船闸管理所建成了天津第一个海水源热泵空调系统,该系统充分利用当地的海水作为热泵系统
的冷热源,较普通空调系统节能约 30%。这个事例说明
A.该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B.该系统的设计综合考虑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C.该系统的设计主要考虑海水源这个局部要素,对全局可以不考虑
D.只要有充足的海水源,该系统就可以正常运行
25.在地震多发地区,人们将啤酒瓶之类的物体倒置在地上,以实现预报地震的功能,这主要是利用了结
构的
A.重心低 B.支撑面积大
C.稳定性 D.不稳定性
26.红外线感应自动开闭的垃圾桶,采用电池供电,当手靠近桶盖时,桶盖自动打开,手远离桶盖后,延
时 5~6 秒桶盖自动关闭。该控制系统的被控对象是
A.桶盖
B.红外线检测装置
C.机械传动装置和连杆机构
D.垃圾桶内桶
27.如图所示是消防管网的水压控制系统工作示意图。当消防管网压力降至压力下限时,水泵启动,使压
力上升;当消防管网压力达到上限时,水泵停止运行,使消防管网压力保持在设定的范围内。系统工
作中,电压、温度等变化会影响输出量的稳定,这些影响
被称为该控制系统的
A.反馈
B.干扰
C.被控量
D.控制量
28.学校原有的路灯常常由于没有及时关闭而浪费电能。同学们根据这个问题,设计了一个简单的路灯节
能控制系统。该系统利用日光光照强度变化实现路灯开启和关闭。这个控制系统应该属于
A.自动控制的闭环控制系统
B.自动控制的开环控制系统
C.手动控制的闭环控制系统
D.手动控制的开环控制系统
37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 6 道题,每空 1 分,共 10 分)
29.最终产品是设计质量、设计水平的集中体现。对最终产品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参照设计的一般原则
进行评价,二是依据事先制定的_________进行评价。
30.流程的改进和优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它建立在设备和___________提高的基础上,建立在对流程
___________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
31.产品说明书是一种指导用户消费的文书。一般地,产品说明书的结构有标题、________和___________
组成。
32.模型制作是技术设计中的一个环节。制作的结构模型可以用于研究产品造型和结构的关系,清晰地表
达产品的____________和结构尺寸。
33.根据物体的结构形态,通常将结构分为实体结构、_________结构和_________结构。
34.系统分析就是一种__________的方法,出发点是为了发挥系统的__________性能,目的是寻求解决问
题的最佳决策。
三、简答题(本部分共 3 道题,共 15 分)
35.利用内外螺纹的配合,可将两个零件紧密的连接在一起。请写出工件手工攻内螺纹所用的工具、操作
流程。(5 分)
36.开环控制系统一般结构简单,系统本身不能对被控量进行调整和补偿。请画出开环控制系统的方框图。
(5 分)
37.某零件的立体图和待完善的三视图如下所示,请规范地画出俯视图,并补齐左视图中所缺少的线条。
(5 分)
四、综合题(本部分共 2 道题,共 11 分)
38.如图所示是抽水马桶水箱自动控制系统。当水箱出水时,水位下降,浮球下沉,打开进水阀,此时水
箱进行补水,直到水箱里的水位上升到给定水位,浮球上浮,进水阀关闭。
38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控制系统是开环控制还是闭环控制?(2 分)
(2)该控制系统的被控对象和输出量分别是什么?(2 分)
(3)该控制系统中浮球起什么作用?(2 分)
39.李华同学设想制作如图(a)所示的家用小圆桌,准备利用废旧的落地电扇底座(图 b)作为支撑;台
板选用木板制作(图 c)。现需要设计一个连接底座与台板的中间零件(材料自选)。请根据下面设计
要求,画出中间零件的设计草图,标注主要尺寸,必要时可用文字说明。(5 分)
设计要求:
A.中间零件用直径为 5 毫米的螺钉与台板连接。
B.中间零件与底座连接可靠,拆卸方便。
设计草图
39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8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84 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B C B A A C A B C D C A D B C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C C A D A D C A B D A B B
二、填空题(本部分共 5 道题,每空 1 分,共 10 分)
29.设计要求
30.工艺水平 内在机理
31.正文 标记
32.连接方法
33.框架 壳体
34.科学决策 整体
三、简答题(本部分共 3 道题,共 15 分)
35.工具:丝锥、丝锥扳手、台虎钳
工艺流程:底孔倒角→选择丝锥→装夹工件→攻内螺纹
36.
37.
四、综合题(本部分共 2 道题,共 11 分)
38.(1)闭环控制系统。
(2)被控对象是水箱,输出量是水箱的实际水位。
(3)该控制系统中浮球起反馈作用,测量出实际水位并反馈到输入端。
39.略
控制器
输出量 输入量 执行器 被控对象
40
信息技术部分
一、能力要求
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是考查考生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程度,以及运用信息
技术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对知识性目标的要求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了解、理解、迁移应用三个层次。
a.了解:能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列举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等。
b.理解:能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能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能对概念进行解释、推断、
区分、扩展等。
c.迁移应用:归纳、总结规律和原理;能将学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应用到新的问题情境中;建立
不同情境之间的合理联系等。
2. 对技能性目标的要求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模仿、独立操作、熟练操作三个层次。
a.模仿:能根据原型范例进行设计与操作。
b.独立操作:能根据问题情境设计方案并选择一种工具解决问题。
c.熟练操作:能根据问题情境优化设计方案,选择多种策略和工具解决问题,分析其优略。
二、考试内容
本大纲以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信息技术)(实验)为依据,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的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中信息技术学科有关教材为主要参考资料。考试范围涉及高中《信息技术基
础》(必修模块)的所有内容。根据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需要,今后将逐步增加选修模块的有关内容。
具体考查要求如下:
知识领域 知识内容 水平要求
信息
信息的概念 了解
信息的特征和作用 理解
应用信息的特征对具体事例进行分析 迁移应用
信息素养的含义和作用 理解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给社会带来的变化 了解
信息技术的概念 理解
电子作品的制作过程 理解
电子作品的版面设计 熟练操作
41
信息社会
信息社会的多样性 了解
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 理解
信息技术行为的鉴别和评价 独立操作
电子学习档案袋的使用方法 独立操作
信息获取
获取信息的渠道 理解
信息数字化的原理、过程与特点 了解
文本、图像、音频、视频信息的数字化表示 理解
常用的因特网服务 了解
网上信息检索的主要策略与技巧 熟练操作
信息甄别的方法 迁移应用
信息安全
威胁信息安全的常见因素 理解
常用的信息安全防护方法 迁移应用
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硬件基础 了解
计算机软件及其分类 了解
信息资源
管理
常见的信息资源管理的目的和方法 了解
常见信息资源管理方法的特点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了解
信息资源管理方法的分类 了解
数据库技术管理信息资源的优势 了解
数据库系统
常见的数据类型 理解
数据库系统的基本概念 理解
数据库系统的基本操作 独立操作
数据库管理信息的基本思想和方法 了解
多媒体素材的
加工与表达
常见媒体信息表达方式的特点 了解
常见媒体素材的加工知识和技术 理解
利用工具软件处理图形、图像、音频、视频等素材 独立操作
网页的制作
网页的设计规划 理解
构成网页的基本元素及其应用 独立操作
网页素材的简单加工 独立操作
42
网页的版式设计 独立操作
网页特效的运用 模仿
网页的评价方法 理解
用超链接来设计网页的非线性结构 熟练操作
程序设计初步
HTML 语言基础 了解
阅读简单 HTML 文档 理解
JavaScript 的基本概念 了解
JavaScript 代码的基本含义和简单应用 模仿
程序的组成及程序设计的三种基本结构 了解
程序解决一般问题的基本思想和方法 了解
智能信息处理
初步
智能信息处理的基本工作过程 了解
智能信息处理的简单应用 了解
三、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试卷结构及分值
试卷由单项选择题(40 分)、填空题(10 分)、综合应用题(30 分)构成,试卷总分为 80 分。
3.试题难度
容易题占 70%,中等难度题占 20%,难题占 10%。
参考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下列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
符合题意,请将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标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王明收到某大学录取通知书时,该大学已经开学一个月,王明因错过了报到期限而被取消入学资格。
这件事情主要体现了信息的
A.共享性 B.时效性
C.载体依附性 D.可处理性
2.下列不属于 ...信息技术范畴的是
A.计算机技术 B.网络技术
43
C.能源技术 D.通信技术
3.关于冯·诺依曼计算机结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部分组成
B.由主板、CPU、硬盘和内存四部分组成
C.由主机、显示器、键盘和鼠标四部分组成
D.由运算器、存储器、控制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五部分组成
4.以下选项中不属于 ...计算机硬件系统的是
A.内存 B.显示器
C.键盘 D.Windows XP
5.关于汉字编码,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无论使用哪种输入码,汉字在计算机内部都是以二进制形式存放的
B.汉字的编码有很多种,国际标准码是其中的一种
C.ASCII 码是汉字的编码
D.计算机显示或者打印汉字时,使用的是汉字的字形码
6.在 Word 软件中,关于“格式刷”工具不正确 ...的说法是
A.“格式刷”工具可以复制文字内容
B.“格式刷”工具可以复制文字格式
C.“格式刷”工具可以复制段落格式
D.双击“格式刷”按纽可以多次复制同一格式
7.在 PowerPoint 软件中设置幻灯片放映时的换页效果,要使用“幻灯片放映”菜单下的
A.“动作按钮”选项 B.“幻灯片切换”选项
C.“预设动画”选项 D.“自定义动画”选项
8.下列行为或认识中,正确的是
A.利用网络强行控制他人的计算机
B.可以随意拷贝网络上的免费软件
C.将个人通讯录的具体内容在网络上公布
D.网络上存在着黑客和病毒的威胁,我们应当远离网络
9.以下哪个网站不属于 ...搜索引擎网站
A.www.baidu.com B.www.163.com
C.www.bing.com D.www.google.com
10.属于因特网的协议的是
A.TCP/IP B.E-mail
44
C.BBS D.WWW
11.下列不属于 ...信息管理系统的是
A.学籍管理系统 B.需求分析系统
C.电子图书借阅系统 D.基础教育资源库系统
12.学校召开“我爱我班”主题班会,现在想从一张 VCD 光盘中截取一个视频片段,可以利用的软件是
A.PhotoShop B.ACDSee
C.会声会影 D.EXCEL
13.用系统自带的录音机软件将一段格式为 WAVE 的文件音频加大音量后,按原参数格式重新保存,以下
说法正确的是
A.声音的格式已改变
B.新保存文件的声音长度变短
C.新保存的文件容量大小没有变化
D.这是一种压缩过程
14.不属于 ...程序设计的三种控制结构的是
A.选择结构 B.顺序结构
C.判断结构 D.循环结构
15.目前有一些最新的笔记本电脑要求使用者使用指纹才能开机,这是利用了
A.模式识别技术 B.虚拟现实技术
C.超级链接技术 D.多媒体技术
16.使用数据库管理资源的优势不包括 ...
A.数据库操作方便、数据维护简单
B.数据库的数据便于多用户、多应用共享使用
C.数据库的数据便于检索和管理
D.数据库便于存储大量数据
17.IE 浏览器中收藏夹的主要功能是
A.收藏网站的图片 B.保存电子邮件
C.收藏浏览网页的历史记录 D.保存当前网页的地址
18.在 Access 数据库中,如果在数据表中建立“姓名”字段,其数据类型应当是
A.文本型 B.数字型
C.日期型 D.备注型
19.因特网上所浏览的网页大都是使用( )来进行布局的
A.图片 B.文字
C.表格 D.动画
45
20.评价网页的标准是
A.主题明确,重点突出 B.内容充实,无明显错误
C.版面设计合理,链接正确 D.以上都对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
21.“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每人至少有两种思想”这体现了信息的
特征。
22.在 Excel 中,若 A1 单元格的值是文字“合计”,A2 至 A4 单元格分别为数字 3、4、5,则函数 COUNT
(A1:A4)的值是 。
23.Html 语言中对网址进行超级链接,用 标签表示。
24.制作电子报刊的步骤有:①设计版面②收集与选择素材③确定主题④评价修改⑤制作作品。一般情况
下,较合理的流程顺序序号是 。
25.一幅图像的分辨率是1024*768,图像深度为16位,则该图像在计算机所占的存储空间为 。
26.Photoshop 中, 工具选择连续的相似颜色的区域最方便。
27.如果想在幻灯片中的某段文字或是某个图片添加动画效果,可以单击“幻灯片放映”菜单的
命令。
28.常用的 IP 地址是一个 位的二进制数。
29.Flash 动画中使用 图作为基本的图形存储形式。
30.在 Access 中,同一表中的数据行被称为 。
三、综合应用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题 10 分,共 30 分)
31.观察下图,请回答利用 Excel 进行数据处理的计算公式。
46
(1)请写出 B10 单元格中计算各科平均分的公式。(2 分)
(2)请写出 B11 单元格中统计成绩优秀人数的公式(其中成绩>=90 即为优秀)。(3 分)
(3)请写出 B13 单元格中计算每科最低分的公式。(2 分)
(4)请写出 F2 单元格中确定名次的公式。(3 分)
32.使用 Photoshop 软件对图 1 所示的“景物”制作在水中的倒影,完成后的效果图如图 2 所示,请写出实
现该效果的操作思路。
33.王敏同学是“天文社”学生社团成员,班级网站专门开设了“天文社”栏目由王敏负责制作与维护网
页。下图是其中一张网页的代码。
请回答以下问题:
(1)从图中代码可知,这张网页的标题是什么?(2 分)
(2)该网址的 URL 地址 http://www.tjzx.edu.cn/gz32.html,
该班级网站的顶级域名是什么?(2 分)
(3)要使用表格来制作网页的导航栏,通常会用到<td>标
记,请解释<td>常用属性的意义。(每个 2 分)
<html>
<head>
<title>仰望星空</title>
</head>
……
<div id=”topd”>天文世界</div>
……
</body>
</html>
图 1 图 2
47
属性 意义
width
align
bgcolor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下列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
符合题意,请将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标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 2 3 4 5 6 7 8 9 10
B C D D C A B B B A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B C C C A A D A C D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
21.共享性
22.3
23.<a href=””> </a>
24.③②①⑤④
25.1.5MB
26.魔棒
27.自定义动画
28.32
29.矢量
30.记录
三、综合应用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题 10 分,共 30 分)
31.(1)=AVERAGE(B2:B9)
(2)=COUNTIF(B2:B9,">=90")
(3)=MIN(B2:B9)
48
(4)=RANK(E2,E$2:E$9)
32.(1)对“景物”图层进行复制,生成副本图层。
(2)对副本图层中的图像进行垂直翻转操作,并移动位置,使其成为“景物”的倒影图像。
(3)调整副本图层的不透明度值变小,使图层颜色变浅,像在水中的颜色。
(4)为复制的图层添加水波滤镜效果,设置水波滤镜为扭曲。
33.(1)仰望星空
(2)http://www.tjzx.edu.cn
(3)单元格宽度
(4)单元格内容的水平居中方式
(5)单元格背景颜色
49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及《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
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
结合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 14600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 36 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
等职业院校。2017 年建校,是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第一所
致力于汽车领域的民办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历史上华北“八大古镇”之一的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滨
海国际盛世汽车园内。占地面积 43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70 人,其中
高级职称教师占 43%,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 80%。校园规划
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目前建有 2 座共计 2 万平方
米的学训中心、理实一体化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学院以立德树
50
人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修身,术业专攻”的校训,大力弘扬工匠
精神,培养汽车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方向)、汽车
营销与服务(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
金融管理(汽车金融)、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 9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学院职业氛围突出,专业特色鲜明,是培养汽车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
人才的摇篮。
学院依托企业办学,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体制机制优势,创新人才
培养模式,推进双主体、双身份、双导师、双证书,四双并举的现代
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建设工厂化,理论实践教学一体化,
人才培养定制化,努力实现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
任共担,确保毕业生具备岗位胜任力,学生毕业后顺利进入工作岗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三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
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招生面向全天津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
照天津市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
会公布。
第四条 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 9500 元/生/年,汽车智能技
术(智能网联)、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两个专业 13800 元/生/年,住宿
费:1500 元/生/年。学生宿舍均为 4 人/间,每个房间配置独立洗漱、
卫生间,空调、暖气、储藏柜、有线、无线网络,实行公寓式管理。
51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报考条件 依据《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
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
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
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
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
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志愿报考天津滨海汽车工
程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八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
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
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
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
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本科各批次
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
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考
生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52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2019 年
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
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
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出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
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
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9 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春季新
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
生管理细则》、《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
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53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
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滨
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春
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教育招
生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咨询
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qzyxy.com
电话:022-58553367/58553368/58553369
传真:022—58553366
QQ:226469258
邮箱:zhaosheng@tqzyxy.com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 36 号(邮编:300520)
54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 号)、市高招办关于
印发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
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8〕25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
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
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
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
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高职院校通过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
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原则是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484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 1101 号;
55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始建于 1958 年,2000 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
准、教育部备案转制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面向全
国招生,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
学院由天津滨海新区政府主办,服务环渤海经济圈及京津冀一体
化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
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经济活跃,交通便利。滨海新区
和天津自贸区的强劲发展,为学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滨海学
子就业成才、创新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学院坚持“办学以市场为导向服务社会,教学以就业为导向服务
学生”的办学理念和“立足高职,服务滨海,质量为本,突出特色”
的办学方针,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院设有南、北两个院区,学院本部设在北院区。共占地 1000
亩,建筑面积 22 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
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
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
实训基地,100 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 200 多个校外实训基
地,为学生专业学习实训提供了保障,为学生实习就业创造了条件。
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
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
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 3 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7937 万
元。图书馆纸质藏书 60 万册,电子图书 27 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
千余种。
学院围绕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大方向,形成了以商工类专
56
业为主,机、电、经、管、建、外、艺类等专业多元协调发展的专业
体系和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成人学历教育和社会继续(培训)教育
为补充的“一体两翼”的办学格局。
学院设有经济管理系、国际商务系、物流管理系、建筑工程系、
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应用艺术系、国际语言学院和基础教学部
和体育教学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等办学实体。形成了“智能制造技术”、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信息工程技术”、“现代管理与服务”、“生
态城市工程建设”、“艺术与创意设计” 等六大专业组群。开设机电一
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商
务英语、商务日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园林技术、广告设计与制
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酒店管理、会计、工商企业
管理、旅游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
程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金融、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
运(货运代理)、连锁经营管理等 29 个专业和 20 多个成人教育专业。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 7000 人,在籍成人教育学生 3000 余人。
学院拥有一支具有“双师型”的教学团队。现有专任教师近 300
名,还聘请 140 多名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和管理骨干担任学院的客
座教授和兼职教师。
学院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
将企业搬进校园、课堂搬进企业的“职业导向、做学一体,形式多元”
的教学模式改革。形成了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
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
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办学模式。学院的每个专业都建
57
立了有专家、学者、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建立了“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政、行、企、
校、研”五方协同的“天津市滨海职业教育集团”。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秉承“崇德尚能、学以致用”的
校训,弘扬“敬业、创新、务实、奉献”的学院精神,注重提高学生
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了 86 个学生社团;学院大学生创
业实训基地,营造了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
积极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与行业合作,建有多个专业培训
和职业资格鉴定站及考点,毕业生职业资格取证率为 99.6%,就业率
长期在 95%以上。学院已经成为天津滨海新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
人才的摇篮和继续教育的培训基地。
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政策:对在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 30
周岁(含)以下毕业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我
校学生在毕业当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
我校学生考取率一直较高。
在新的发展机遇期,学院按照天津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和支柱产业
的发展要求,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围绕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
进以就业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实现规模、结构、
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
风,深化各项改革,提升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院建
成一所教育理念先进,地域特点突出,高职特色鲜明,地区建设一流,
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院校。
58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
委员会由院长、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后勤、就业
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办、院长办公室、学生处、就业指
导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网络中心、组织处(纪检委)
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
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办公室是负责
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
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
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
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
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我院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
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
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
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
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
计划作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详见 2019 年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高考报考指南或我院网站(www.tjbpi.com.cn)。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根据津价费(1998)424 号、(99)386 号文
59
件规定,艺术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8000 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 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5500 元。住宿费:普通六人间 700
元/人学年,普通四人间 800 元/人学年(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印发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
招办高发〔2018〕25 号 )文件要求执行(参考“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春季高考”)。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
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招生报名系统,按照
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一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要求现场确认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
字确认。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 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试为
全市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
查考生的基本技术和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
专门复习备考,具体考试时间等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为
准。(参考“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春季高考”)
60
第七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第十三条 已被我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考生仍
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
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春季考试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继续
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
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
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学
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 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
技能”的评价方式。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
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
点方式进行换算(换算方法参考:津招办高发〔2018〕25 号 文件)与
“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
照津招办高发〔2018〕25 号 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
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
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校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
档录取方式,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遵从“志愿并列、
位次优先、分行志愿、一轮投档”。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
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61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
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从高分考生开始检索其
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开始录取,当考生分数未达到
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后续志愿专业录取分数线,在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
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直到处理完该考生
所有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同分时依次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综合
能力成绩、技术成绩,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如天津市教育
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
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且成绩
合格,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
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
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62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
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 2019 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
贫困生设立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
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
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
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
院以前有关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
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
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63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http://www.tjbpi.com.cn(最快消息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
022-66315884(招生办公室) 022-66310478(招生办公室)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022-25215040 (就
业指导处) 022-25215029(教务处)022-25215122(学生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E-mail:tjbpizsb@163.com
邮编:300451
64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春
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
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9 年
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
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
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河西区九连山路 11 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有
着 50 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是天津
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天津市评为文明学校,选派的学生
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连续五年获得团体一等奖。毕业生推荐就
业率和升本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优秀的学生素质和良好的学习环
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 20 多个省、市、自治
区的在校学生 1 万余人,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位居天津市前茅。
教学环境。在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重点扶持下,学院建有 2
65
万平方米的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天津市高职院校规模最大的同类专业
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其中机械电子及数控加工维修中心、单元生
产工艺操作技术中心,生物制药生产技术中心、石油化工生产实训中
心,经管物流与信息媒体应用中心,以及 1.5 万平方米的体育馆(乒乓
球馆、羽毛球、健身馆)、游泳馆和培训中心宾馆。体现了学院现代化
教学核心设施。
师资团队。学院设有十个教学系、部,教职工 705 人,教师队伍
531 人,教授 25 名,副教授 185 名,博士及在读博士 15 名(其中博
士后 3 名),专业带头人 43 名,高级工程师 70 名,有全国行业教学名
师 3 名,天津市名师 1 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 2 个,形成了一支由
知名专家为顾问,以教授为领军,以双高为专业带头人,以双师副教
授为骨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专业发展。学院瞄准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紧紧围绕现代企业的产业链构建专业链,
围绕产品链构建课程链。目前校内设有各类专业 45 个(专科 38 个,
本科 7 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特色专业 2 个,天津市财政支持特色
专业 5 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 1 个,省部级教改试点专业 1 个,国
家级精品课 1 门,省部级精品课程 10 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3 项,承
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 8 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 26 项,主编全国高职
高专教材 270 余本,发明专利 15 项。
毕业生就业。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维护学生就业权益,100%推荐
学生就业,而且做到为学生选择规范企业、薪酬待遇高企业、技术先
进企业就业。多年来学院为了加强同用人企业之间的联系,成立了校
企合作办学委员会与天津市的滨海新区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达成常年用
66
人意向。学院每年定期举办多次大型人才供需洽谈招聘会。还与央企
和特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天津公司、天津大无缝、中沙集团、天津医
药集团、天士力药业集团、空中客车集团、天津港口集团、天津碱厂、
天津大沽化工厂、内蒙古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进行常年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涉及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医药、港口、
冶金、电子信息、经贸、航天航空以及核工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央企
和特大型国企的就业订单已经供不应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
好评。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还每年推荐百余名优秀毕业生分别到陆、
海、空、二炮等部队参军入伍;推荐部分优秀毕业生到西部支援国家
重点建设项目;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对口选聘“大学生村官”接受
锻炼等等。
学生升本渠道。一是通过每年学院承办的国家和天津市学生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推荐到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二是通
过学院组织的本科培训班每年参加天津市统一考试升入天津市普通高
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占参考学生的 35%左右,升本率五年来居全市前
茅)。三是经天津市批准学院作为首批部分本科专业学历教育试点院校,
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资源的优势,试办专本联读本科学历班,
目前已经开设各类 7 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获取国家专科和本
科学历证书。
关爱学生。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奖助学金政策,不断加大
学生奖助学金的力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平均每年每生 300-8000 元,
同时还设有数百个助困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勤工助学岗位、
开通了绿色通道等,真情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北辰校区师生
67
饮用的水源完全是免费净化水,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另外,学生
在校期间,学院还将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带薪生产实习。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tjbhzy.com 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六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
第七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21 日)
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务
费 60 元)。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
68
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第八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3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地
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
签字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2019 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
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
笔试。“技术”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总分值 200 分;“综合能力”考试
时长 90 分钟,总分值 200 分。
第十条 考试时间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
30-12:00 综合能力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填报资格 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
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第十二条 填报时间 “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
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
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4月13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
报手续。
69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
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
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
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
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录
取结束后,我院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
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
70
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要求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
理细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
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
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
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
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
予注销。
第二十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
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
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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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bhzy.com 邮政编码:300221
咨询电话:022--88252748 88252749 88252754 88252774
022--88251843 88254113
咨询 QQ : 800074566
咨询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道九连山路 11 号(天津电视台新址东门对
面),可乘 632、20、662、906、838 路公交车到达。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25 日
72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有
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
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
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
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
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
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4020(国标)
5、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 2889 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
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73
学院始建于 1975 年,隶属于国内 500 强的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学院依托行业优势,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类专业建设
群建设为主,围绕天津区域能源产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凸显了行业优
势的办学定位,助推了学院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办学格
局。
学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学院章程为基础依法治校,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务实,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
坚持思想引领,形成了上下同心、聚能共进的凝聚力,打造了一支干
事创业的育人团队,学院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多个
全国及天津市奖项,成绩斐然。
学院着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办学模式,将“工匠精
神”和“担当、守正、有为、共进”企业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
以做足做优做特建筑类专业,发展能源类专业,开发城市管理类三大
专业类专业建设为主,开设 30 个相关专业。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新
能源、建设工程、机电、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等
职业岗位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能胜任一个岗位,适合若干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
“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具有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
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专业,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焊接技
术及自动化专业》项目和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
生培养基地,提高了学院服务社会的能力。
学院实施“温暖工程”,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天津市政府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
74
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保证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
困难而辍学。为满足学生继续学习,提升学历的愿望,学院通过多种
途径和方式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学历提升体系,学生可通过推
荐、高职升本、专接本等多种渠道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华北地区能源行业最大的国有支
柱产业,为学院优秀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岗位。学院还与全国 240
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开展了企业委培班、订单式培养、
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 98%以上,建院以来为全国及天津市
能源、建筑、电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
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党委
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
生计划。将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及天津市招生委
员会下达的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同时将通过学院网
75
站 www.tjchengjian.com 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 年;特殊类专业
5500 元/生• 年,艺术类专业 8000 元/生• 年,住宿费标准:8 人间
800 元/生• 年;6 人间 1000 元/生• 年。详见《2019 年新生报到须知》。
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
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
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学院纪
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
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换算,按天津市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和综合
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
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
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
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
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各专业志愿不设分
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对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招
生委员会下发的《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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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8]25 号)中
附件 2 精神执行。体育特长生须经过学院面试、专业测试考核。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院使用天津市普通高
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美术专
业统考成绩”),在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
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对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
誉称号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七条 学院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
考生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已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
高考本科阶段的录取,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的
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
限到校办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
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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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见学院《2019 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
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
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
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
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
养。
第二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
政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
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
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
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学院 2019 年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
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
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
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
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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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招生就业处(行政楼 111 室)
网址:www.tjchengjian.com
电话:022-58319057 022-58216356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 2889 号(邮编:300134)
纪检监督电话:022-5885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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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
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天津城市职
业学院2019年继续实行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维护学校和
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系进一步落
实教育部、天津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完善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
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9 年
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
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招生录取
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 27 号
五、学院概述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有着 60
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是“天津市文明单
80
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
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
设单位”、“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等。学院坐落在中心市区的中
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院设置了社区服
务、财经商贸、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四个专业组群,25 个专业。其
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的专业 2 个,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的专业
6 个,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专业 5 个,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3 个,天津市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1 个。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市财政支持的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实训设
施,有会计专业、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社区养老管理与服务、
早期教育和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包含虚拟企业财务运营中心、三维
图像制作室、儿童潜能开发实训室、居家养老实训室、茶文化体验室、
昆曲实训室、“城蒙”关爱实训室、联想 3C 服务中心等 90 余个实训室。
为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学院设置基本职业素养证书认定
和管理,为专业人才培养和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学生在校期间,还
可以通过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和高职升本考试,取得本科学历。
学院依托政府办学优势,搭建政企校社合作办学平台,大力推行
校企合作,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联想集团、喜达屋集团、天津圣纳
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开展冠名班、订
单班等合作培养模式,形成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
第二章 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81
天
津
城
市
职
业
学
院
招生专业
学 费
(元/
年)
招生专业
学 费
(元/年)
1 物流管理 5000 14 酒店管理 5000
2 会计 5000 15 动漫制作技术 5500
3 电子商务 5000 16 会展策划与管理 5000
4 连锁经营管理 5000 17 计算机信息管理 5500
5
金融管理(客户
服务营销)
5000 18 信息安全与管理 5500
6 市场营销 5000 19 应用电子技术 5500
7 商务英语 5500 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500
8 文秘 5000 2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500
9
幼 儿 发 展 与 健
康管理
5000 22
建筑智能化工程
技术
5500
10 学前教育 5000 23 消防工程技术 5500
11
老 年 服 务 与 管
理
5000 24
分布式发电与微
电网技术
5500
12
社 区 管 理 与 服
务
5000 25
数字媒体艺术设
计
8000
13
社 区 管 理 与 服
务(老年教育指
导与服务)
5000
82
第五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
会需求,经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核准,制定春季考试招收普通
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9 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
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tjcsxy.cn 查看。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参加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
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 11 月 19 日-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报名系统(面向普通
注: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艺术(美术)类专业,需参加普通高考
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 27 号(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
咨询电话:26473168 26464200
网址:http://www.tjcsxy.cn
个别专业上课地点为我院乌江路校区(天津市河北区乌江路)。
83
高中毕业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3 日,持本人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复印件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
名信息。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八条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
为技术和综合能力。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
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
能力”的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12:00 综合能力。
报考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美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
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
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84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一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
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 目 和 分 值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录 取 结 束 后 , 登 录 学 院 网 站
www.tjcsxy.cn 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
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未经学院书面同意超过规定报到日期十五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
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2019 年春季考试
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
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
理细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85
第十八条 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学院鼓励专业实行现代
学徒制人才培养。采取现代学徒制培养办法及管理办法,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
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生顺利就读。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
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
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
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csxy.cn
咨询电话:022-26464200、26473168
咨询 QQ:800145577
邮政编码:300250
学院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 27 号(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
乘车路线:30、32、47、48、622、653、656、665、841、842、861、
868、870、871、902、907、912、观光 2 路。
地铁 2 号线顺驰桥站
86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
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
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
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
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
和春季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
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4 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学院是全国 100 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之一(被誉为高职院校的“211 工程”)。1953 年建校, 2011 年首批
87
进入由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中
国天津海河教育园。是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
(高职四年制本科)试点单位。新院区占地面积 49.7 公顷,总建筑面
积 20.6 万平方米。目前学院保持在校生万人规模,一流的教学条件和
生活环境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
学院下设 5 个专业系、3 个教学部。具有一批高素质、高职称的
专兼职结合教师队伍,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多人,
能为学生传授最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院教师科研实力雄厚,获国
家级和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数项;完成国家重点科研规划课题数项;
天津市级教育课题数十项;完成国家级数个专业资源建设任务、省级
精品专业建设工作,完成国家级课程资源工作、精品课 126 门;完成
软件专业等技能培训包建设任务。被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
科研专项基金会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天津市教育科研管
理先进单位”。
我院现已成为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
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
基地,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实习基地,天津市电子
信息技术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办历届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为我
院学生提供了展示职业技能的平台,参赛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其中两
名获奖学生被清华大学实践中心录用。
我院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技能
大赛保送(已保送本科 200 余人)、 “高职衔接自考本科”等方式升
本学习。我院与北京铁路局、天津地铁公司、中航机电、三星等企业
多年来一直进行订单培养的就业模式,中铁十三局、中国一重、中航
88
直升机,华北高速、中兴通讯、上烟集团天津卷烟厂、信息产业部 18
研究所、46 研究所、宝洁公司等众多知名企业成为学院多年的毕业生
就业签约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6%以上,是全国大学生就
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
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
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
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
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
制定 2019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
分专业计划和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http://www.tjdz.edu.cn 了
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 5000 元/生•年,特殊类专业
学费 5500 元/生•年;住宿费:1000 元/生•年,均为 6 人/间。如政府
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89
第十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
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
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
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
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
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20 分,C 等第计
为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
总分。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
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
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
处理。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在考生总分相同,获得相同或未获得荣誉称号条件下,安排专
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
推;若 A、B、C 等第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
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
90
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
结果安排专业。
3.若文史类考生报考了只招理工类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
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
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五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
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十六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
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
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
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91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
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奖学金覆盖面达到 30%,助
学金覆盖面达到 20%,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
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职业技
能取证基金”等奖助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
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监督举报电话:022-28772388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拨打电话或
者登陆学院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92
学院网址:http://www.tjdz.edu.cn
咨询电话:022-26526787 022-28772526
Q Q 咨询:2943679471 2054194974
咨询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电子与通信技术系一楼 C106)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4 号
乘车路线:①天津站可乘公交车 808 路在雅馨路天桥站下车即到;
②可乘地铁 1 号线至复兴门站下车,然后换乘公交车
655 路在终点站下车即到;
③天津西站可乘地铁 1 号线至陈塘庄站下车,然后换乘公交
车 808 路、629 路、652 路在雅馨路天桥站下车即到;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
2018 年 11 月
93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
法招生,结合学院春季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
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
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
上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
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
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
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3
94
五、学院简介: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注的具有高等
学历招生资格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公安
高校,隶属于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教委。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
占地 739.2 亩,总建筑面积 16.3 万平米。1 万平方米教学楼可容纳 2000
余名学生同时上课,装有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实验实训楼设
有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化验、心理测试等 18 个室内
实验实训室,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集
摄、录、编、播功能的电教中心,有模拟现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
庭、查缉战术等训练教室;现代化警体训练馆,用于散打、格斗、健
身训练,还可以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篮、排、羽毛、乒乓等球类比赛;
国内一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可以承办国家级大型运动赛事;射击馆
15 个靶位可进行 25 米、50 米射击训练,装有自动报靶和电视监视系
统;图书信息中心面积达 17774 平方米,藏书 42 万册,拥有 902 个阅
览座位,开设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中心设在图书信息中心,与公安
网、教育网连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学校设 7 个教学系部,有教
师 216 人,其中教授、副教授 86 人,高级工程师 1 人,讲师、助教
130 人,形成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门类
多学科的师资队伍与科研力量。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此后简
称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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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七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
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领导
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
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分专业招生计
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第九条 高职学费标准:每年 5000 元—5500 元/生;住宿费标准:
每年 800 元/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春季自主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
《2019 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
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
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
请报考春季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同普
通高考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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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
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
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时,学院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
“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
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
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
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 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
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
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
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
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97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依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
规范高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政策
执行。
第十七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
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
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
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
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9 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
知》。
98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警务化管理;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
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
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春季
高考中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
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
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99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
录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www.tjjingyuan.cn
电话: 58786536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 88 号
邮编:300382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018 年 11 月
100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
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370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 38 号
六、学院简介: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
学院设有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工业技术类
五大专业群,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
101
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形成了涵盖 27 个专业技术领域的专
业体系,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电子商务、电气自
动化技术、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云
计算技术与应用、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是院级特色建
设专业,黑色冶金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信息安全
与管理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46%,具有高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40%,“双师型”教师占
专任教师总数的 55%;天津市职业教育黄炎培杰出教师 2 人;近年,
教师承担各级科研立项课题达 120 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 400 篇;获
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41 项,在 2017 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中,学院于万松、林磊团队获得国家一等奖。
学院拥有智慧城市实训室、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机电一体化
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实训室、数控加工实训中心等共 96 个专业
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 9000 余万元。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
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
实训设备、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端技术产业集群
相对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
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 200 余名学生获奖。在 2017 年第八
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 1 个一等奖、4 个二
等奖、1 个三等奖;在 2017 年度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圣纳•新道杯”
技能大赛中获得 5 项一等奖、22 项二等奖、38 项三等奖;在 2017 年
10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2017 年学院有 10 名学
生在全国和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中因成绩优秀免试升入了本
科院校。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近三
年,学院 平均就业率 98%以上,企业满意度达 100%。学院与南京合荣
欣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线缆集团、天津光电集团、天津天地伟
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定需施教、定向
就业。学院与大众集团、青岛海尔集团、天津电力机车、天津航天液
压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2018 年学院举办现场
说明会 28 场,专场招聘 54 场次,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
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
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
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
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
督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
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103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
制定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
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计划》,或登录
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院网站(www.tjmvti.cn)。
第七条 收费标准: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
5000-5500 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 600-1000 元/生·年。如市政府
对当年度学费或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批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的录取,未
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已被我院录取的
考生,同时又被普通高考本科学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
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
格将予注销。我院春季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
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九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
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
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
104
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
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
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
分。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
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
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
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
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
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英语是我院第一外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
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105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则
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2019 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
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有
关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
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
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
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
予毕业,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
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106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一律废止。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tjmvti.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 QQ 号: 1821427968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 38 号
邮 编:300400
107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
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 2019 年天津市
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含)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可以再参加高职(专
科)批次的录取;未被我校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天
津市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我校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
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
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 10 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41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
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
108
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
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 80%。学
院占地 100 亩,图书馆藏书 12 万余册,已成为培养现代工艺美术设计
家的摇篮。学院面向本市和全国招生,学制三年。为社会各界输送大
量具有较高专业艺术素质和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艺术设计人
才。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建筑室内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
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包装艺术设计、游戏设
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
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此后简称
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
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
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
109
天津市教委批准后下达计划人数为准,面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费标准:依据天津市物价局规定,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
80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
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九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天津市本年度春季招生
报考政策的考生。
第十条 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
试院公布的关于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
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以考
生填报的志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
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普通高考或
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合格成绩)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
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
专业市级统考合格,然后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
式进行换算)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排队,然
后再依次按照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总分未达
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
110
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
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
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与职
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即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
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
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等第个
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的总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
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
则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
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
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学费较高,入学后仍有大量材料费用投入,
请生活困难、低保家庭考生家长酌定报考。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111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
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春季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委员
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gmtj.com
E-mail:tjgyms@163.com
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邮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 10 号
112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及《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
办法》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
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
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
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自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
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
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
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
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
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4102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 148 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
113
案成立的天津唯一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 隶属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是
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
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和信息传播行业培养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市侯台湿地风景区北侧,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
学院设立新闻传播系、影视技术系、表演播音系、应用艺术系、
基础课部、实训(网络信息)中心等教学部门,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
目制作于一体。
学院依托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强大的产业背景和行业支撑,为举办
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
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了一支高水平双师型
师资队伍。
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社会背景下,广
播影视事业、新文化产业及新媒体蓬勃发展,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
业空间,我院毕业生近五年就业率保持在 95%以上。
学院的办学特色:坚持教育教学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
特色;走多领域兼容、交叉渗透的大传播之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突出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
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
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
宜。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114
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
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
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
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学费标准:特殊类专业 5500 元/生·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摄
影摄像技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艺术类专业 8000 元/生·年
(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计
专业、影视动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住宿费标准:1000 元/生·年。
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
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九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
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同时具有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的
相关要求。
第十条 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
试院公布的相关要求执行。
115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平正
义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
公布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
成绩、“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
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
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
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院校志愿录取依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将考生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绩点成绩、“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的总成
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
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
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在考生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
类专业市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成绩、
“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
116
第十六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
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
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九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
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
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
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应当向学院提交书
面请假申请,经学院批准方可延期报到。否则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
弃入学资格(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因以外)。具体报到要求见《2019
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
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依据《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为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帮助家
117
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政策建立了奖助学金体系;设
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
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春季
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春季考试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gbys.com 邮箱:tg_zhaosheng@126.com
电话:022-27525825 022-27520959
传真:022-27525825 QQ:3237203314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 148 号
邮编:300112
招生监督电话:27510156 转 1120
118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
【2016】12 号)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
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施依法依规招生录取,2019
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
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
渠道,是开展春季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在津招生代码:1221
五、学院概况
学院概况:学院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教育
教学设施完善,开设国土资源、建筑工程、房地产、艺术设计、经济
贸易、管理类等专业及专业招考方向,现有在校生 6000 余人。
机构设置:学院教学实体设有 5 个二级分院和 3 个教学部:不动
产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
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课程教学部、体卫艺教育教学部、思政教育
119
教学部。
就业优势:学院充分利用京津冀整体区位优势,用人单位信息库
已达 2100 余家,与百余家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就业协议》,近三年
就业率均在 96%以上。我院“玑瑛青年创新公社百工众创空间”被认
定为天津市众创空间,结合专业优势和教育教学资源,充分为学生创新
创业实践搭建了平台。
教学模式: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适应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为根本,以“校企合作、工学结
合”为基础,采取“现代学徒制”“旺入淡出”多种模式并存的人才
培养模式。
高职升本:升本的途径有 3 种:一是普通类高职升本;二是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三是网络教育。
学生工作: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健全,党委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每年大力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入党,形成了学生思想上进、刻苦学习、
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学院本着“教育领先、管理从严、服务到位”的原则,始终把学
生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学生工作实行学院与二级分院共同管理,
层层负责,学生公寓 24 小时有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学
生管理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青年志愿者团队:学院团委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
志愿者精神,从各二级学院选拔出优秀的团员青年成立志愿者先锋队,
先后参与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国共产
120
党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志愿服务
保障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国内外参会嘉宾的高度赞誉。
学院滨海文化艺术团组织各二级分院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
动,给全院爱好文艺并有一定艺术专长的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和
发展空间。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的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
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按照《市高招办关于印
发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
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 学费标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5000 元/年/人,<艺术设
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 8000 元/年/人,其他专业 5500 元/年/
人。住宿费标准:5-6 人间:1000 元/年/人;3-4 人间(少量):1200
元/年/人。各专业收费办法详见学校下发的 2019 年新生报到须知。如
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
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
第七条 录取办法 按照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21
第八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填报我院<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
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专
业考试合格;
(二)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
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九条 专业计划调整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学院可对专业招生计
划作适当的调整。
第十条 政策照顾加分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
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
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校公共外
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寄发的
《录取通知书》将盖有“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新生专用
章”,《录取通知书》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邮寄地址以邮政特
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提出请假并发书面传真确认,未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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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资格。具体报到相关要求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19 年新生
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
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如
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
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
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
等待遇。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国
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
审核,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执行,凡以前我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关的招生工作政策、
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23
网 址:www.tjgfxy.com.cn
E-mail:tjgfxyzb@163.com
咨询电话:022-63303817 63303848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 600 号
邮 编:300270
传 真:022-63301526、63303873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24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
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 号)文件精
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
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
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
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
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考试招
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22
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8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院简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是天津市教委直属的以
125
培养海运人才为主,具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申报批准船
员的培训机构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
证书培训的机构之一,是华北地区首批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
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也是天津市教委“世界先进水
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之一。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总占地面积 976 亩,建设用
地 615 亩,一期建筑总面积 17 万平方米。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
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设
施设备先进的各专业实验、实训室等。
专业门类:学院坚持大力发展海运特色专业和适应环渤海地区建设所
需的专业,紧紧围绕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
略,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航运经济系、国际邮轮乘务和旅
游管理系、工程技术系、信息工程系等 6 个系,开设了航海技术、轮
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等 27 个专业及
专业方向。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
是天津市教委“国内顶尖骨干建设专业”。
人才培养: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
为导向,坚持“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三位
一体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与所学专
业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各专业的高级技术技能人
才。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结合海运特色,采取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强
化学生素质训练和养成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
程。
126
教育教学:学院构建了适用够用、适度超前的实训设备体系。目前已
建成涵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理化测试与
质检技术、物流管理等 27 个专业的校内实训基地 107 个、校外实训基
地 119 个。其中,建有船舶操纵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器实训室、集
装箱运输管理专业实训室等多个国家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航海学
历教育和海船船员培训能力在华北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就业优势:学院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
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并通过了国家教育部委托天津市教委组织的对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 98%以上,签约
率保持在 85%以上,在天津市本、专科高校就业率统计中始终名列前
茅。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由党委书记、
院长任组长的,以招生办、纪检、教务处、学工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
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
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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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院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考试院招生考试网
(www.zhaokao.net)。
第八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
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
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
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
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收费具体标
准为:一般专业 5000 元/生·学年,特殊专业 5500 元/生·学年;住
宿费收费标准为 6-8 人间 800-1000 元/生·学年。
二、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利用学
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
资格证书,其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取。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 报考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
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
二、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
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
(1)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余专业男
128
女不限(鉴于用人单位对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身体要求,建议报考航
海类专业考生的肝功能体检结果为正常)。
(2)航海技术专业招收的学生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 4.7(0.5)
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 4.9(0.8),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男
生 1.65 米及以上,女生 1.60 米及以上,无口吃。
(3)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收学生的身体条件如下:
双眼裸视力均在 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 4.8(0.6),
辨色力不能为色盲,身高 1.55 米及以上,无口吃。
(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招收学生
的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力均在 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
能达到 4.8(0.6),辨色力不能为色盲,身高 1.55 米及以上。
(5)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
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6)我院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
邮轮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须参考本
章程中相关专业体检要求报考。
第十二条 若入学后复检不合格,学院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德智
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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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技术+综合能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
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成绩
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
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
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
的考生。
第十六条 按照《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
生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
果。
第十八条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学后对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
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
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
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 2019 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
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
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院依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海运职
130
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
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
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海运
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
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
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8 号
联系电话:022-28779722 28779900 28779901
纪检电话:022-28620706
邮政编码:300350
传真电话:022-28779901
QQ 在线咨询:800056408
网址: www.tjmc.edu.
电子邮箱:tjhyzyxy@163.com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11
131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
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
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
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普通
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
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
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
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721(国标)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19 号
学院简介:
132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2008——2018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承办校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天津市世界
先进水平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是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首
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现设有电气学院、机械学院、
管理与信息学院,所开设的 32 个招生专业服务于现代装备制造、航空
航天、汽车、电子信息、金融、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
地区覆盖全国 24 个省、市和自治区。
学校占地面积 39.5 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16.2 万平方米,具有
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室(基地)3 万平方米;资产总值 3.28 亿元。
学校建有国家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成果转化中心、国家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制作中心国家级项
目,是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
注重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升,并与百余家大中型企业达成了校
外实习协议,成立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现有
理事单位 200 余家,通过产教合作、协同育人,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
技能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
学院十分重视技能大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 2008-2018 年
连续 11 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办学实力,
133
得到了教育部、天津市领导和参赛院校领导的高度赞誉。学院选派的
选手共荣获高职组项目一等奖 23 人、二等奖 28 人、三等奖 27 人。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
毕业生,学院先后与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航直升机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铁路局、天津大众变速器有限公司、帝森克虏伯电
梯、天津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渤海证券有限公司、西门子
电气传动有限公司、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等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
长期人才供求关系,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历
年均高于天津市高职院校平均水平。
学院还为学生们提供了包括高职升本、高自考专本同读、保送本
科、参军等多种成才途径。同时,2018 年 44 名参加天津市及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就读。
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校园内活跃着 50
余个学生文艺社团和专业社团,使学生的课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
时校园宽带、无线网全覆盖,方便学生上网搜集学习资料,图文信息
中心、标准运动场、风雨操场、健身室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
良好的就学环境。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
才为办学方向,以“实事求是,崇尚科学”为校训,以德能合一创精
尖,知行合一创才干,产教合一创才干,产教合一创领先为核心价值
观,努力做实、做精、做出特色。
紧密围绕中国制造 2025、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建
设,学校将继续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发挥高等职
业教育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努力建设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高
134
职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
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
定。
第六条 学院招就创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本次春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
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机电
设备维修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
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3D 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工业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会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计算
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
用、软件技术等 24 个招生专业。
第九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
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招生专
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suoyuan.com.cn 了解。
135
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年,特殊类专
业 5500 元/生.年,住宿费:1000 元/生.年,均为 6 人/间,详见《2019
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
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
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
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
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
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
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
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
取总分。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
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
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
理。
136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第个数相
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 A、B、C 等第个数均相
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
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
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
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
的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就创办公室联系并发
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
体报到要求见《2019 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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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
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 35%的多种形
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助学金;专为
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
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春季
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
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创办公室负责
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
录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1、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19 号(雅观路与和慧北
路交口) 邮编:300350
2、咨询电话: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138
3、学院网站:www.suoyuan.com.cn 招生 QQ:1403045252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4、监督电话:58719665
5、交通路线:
天津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或乘坐 97
路),转 220 路机电学院站下车,也可乘坐 808 路学苑路下转 220 路机
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西站:一号线复兴门站,转 220 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南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下,转 220
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自驾:海津大桥 (直行)天津大道 (右转)白万路 (左
转)津沽公路 (右转)文慧北路 (右转)雅观路到达。
139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为
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
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 269 号
四、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紧跟行业转型升级,完善交通特色专业布局。现开设涵盖汽车运
用技术、现代物流、交通建设、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技术、交通服务
六大专业群的 34 个专业,围绕企业用工需求,校企共建了丰田、奥
迪、大众、保时捷、厦门航空等多个订单班,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
在 98%以上。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
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
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
养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140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
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
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建设、生源状况和
社会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具体分专业计划和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
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tjtvc.com 了解。
第八条: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 元/年;空中
乘务专业:8000 元/年。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 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报
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1999 年 1 月 1 日
后出生,男生身高 175cm~185cm,女生身高 162cm~173cm,男生双眼
裸视 C 字表 0.7 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 0.5 以上,五官端正、身材
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
141
智体美全面考核,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
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
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
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天
津市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
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
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安排专业时,在总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相同,则可依据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退档处理时,在总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
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
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
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
价。
第十七条: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
桥梁工程技术(检测技术方向)、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
设工程监理、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
142
术、汽车智能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
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和城市轨道
交通机电技术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 5.0 以上,适合男生报
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 174cm,女
生不低于 165cm,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 5.0 以上,用人单位招录男
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八条:空中乘务专业属于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录取,
不影响其参加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第十九条:已被我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考生,可参
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阶段的录取,不能再参加高职高专(专
科)各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
次录取。我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
取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
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关于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
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后,由学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
143
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事由请与我院招
生处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视
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院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
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
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七条:联系部门:招生处(二号综合楼一楼)
咨询电话:022-87912328
举报电话:022-87911272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 269 号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tjtvc.com 和 022-87912328 电话查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层次天津市春季普通高中
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
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144
第三十一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
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145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报考须知
(提前录取批次)
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是与金通航空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学
制三年。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
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VIP 服务、值机、票务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空中乘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
身体素质,熟练地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
能,具备从事国内外航空公司的空乘服务、地勤服务及民航商务工作
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目前,空中乘务已毕业 460 余人,实现 100%就业,被国际、国内
各大航空公司、机场以及国内相关企业录用,空中就业遍布大韩航空、
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首都航
空、吉祥航空、海南航空、东海航空、春秋航空、四川航空等各大航
空公司。地勤就业单位有首都机场要客集团、内蒙古白塔机场、天津
滨海机场及石家庄机场等。2015 级学生已有被厦门航空、东方航空、
南方航空、成都航空、奥凯航空、吉祥航空、九元航空、北京首都机
场安检、广州白云机场等用人单位提前预定。
二、招生计划
2019 年空中乘务专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收 20 人,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符合 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
办法报名条件的考生。
146
2、具体要求:1999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男生身高 175cm~185cm,
女生身高 162cm~173cm,男生双眼裸视 C 字表 0.7 以上,女生双眼矫
正视力 0.5 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3 月 1 日—4 月 4 日
2、电子邮件报名:
①下载报名登记表: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tjtvc.com ,下载《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
务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填写报名登记表:使用编辑软件(office word),编辑填写报
名登记表,报名表内容需真实有效,填写完毕后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
并将个人电子版 1 寸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的指定位置
上。
③发送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成的《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
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
邮箱发送到 jtxy12883@126.com。报名后,学院会通过电话与考生确
认。
3、现场报名:
①报名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二号综合楼一楼 104(招生处)
②报名手续: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张,近期同底
版 2 寸免冠照片 3 张。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4 月 4 日
2、考试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民航实训中心
147
3、专业考试内容:包括面试(初试、复试)、身体素质测试和体
检。面试(形体五官、气质风度、动作反应、英语、普通话表达能力、
才艺展示等),身体素质测试(测试内容详见招生简章),体检(外科、
耳鼻喉口腔科、眼科、内科、精神神经科、辅助检查等科目检查等)。
考生面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合格后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
按照中国民航体检标准执行,最终体检结论以民航体检队鉴定为准。
4、查询结果: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或拨
打 022-87912328 查询专业考试结果,凡通过面试并且身体素质测试和
体检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
注:身体素质测试时,考生需穿运动装。体检时,考生需穿背心
短裤。
六、录取原则
根据天津市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考生的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专业考试收费标准:初试费、复试费(仅初试合格者)、航空体检
费(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收取)详见招生简章或学院招生信息
网。
八、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空中乘务办公室(一号综合楼 906 室)
咨询电话:022-87912610 022-87912328 15620066002
148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校 ★2018 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 50 强
★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 50 强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院校
★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 号)和市考试院《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19 年天津
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
发〔2018〕25 号)文件精神,体现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的依法、规范、
公平、公正,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凡参加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被我院录取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若被本科批次院校
录取,我院将全额退费。我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普通高
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如考
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
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
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49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1 号
(六)学院简介: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
区,占地面积 866 亩,建筑面积 19 万平方米,在校生 8500 余人。学
校办学成绩显著,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世界
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
市“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获奖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
示范校、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同时,
还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轻工职业
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天津市首批跻身全国高职
院校服务贡献 50 强单位。
拥有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智能装备自动化、新能源与节能技
术、信息化与智能技术、创意产品设计与推广、现代服务与管理等 6
大专业群,开设 31 个高职专业,2 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打造了
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 3 个国内顶尖的品
牌专业;打造了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数控设备应用与
维护、环境艺术设计、市场营销 5 个国内领先的优质骨干专业;打造
了工业机器人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信用管理等特色专业。近年来,
毕业生就业率均在 97%以上,毕业生表现出的德能兼备和精湛技艺赢
得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
150
学校与瑞士 GF 集团、德国卡尔蔡司、西班牙歌美飒、三菱电梯、
中国英利等 11 家世界知名或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校内实训中心 11 个,
拥有校外实习基地 165 个。校企共建了国内高职院校首个精密模具智
能制造生产线并成立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为教育部批准工业机器人领
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单位和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并牵
头组建了京津冀模具现代职教集团、全国新能源类专业共建共享联盟。
2018 年 4 月,学校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全国职业院校唯一代表
介绍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创新典型经验,示范效应显著。
连续 11 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累计获得国家级
和市级教学成果奖 13 项,在高职院校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日益彰显。学
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成立了轻职众创空
间,连续两年被天津市教委认定为天津市 A 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
在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
金的基础上,还设有校内奖助学金和德国菲尼克斯奖学金、LG 奖学金、
瑞士 GF 奖学金、英利奖学金等 7 个知名企业奖学金,各类奖助款额年
均 800 余万元。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
的战略,与新西兰、德国、瑞士等国家、国(境)外教育机构、高校
或国际知名企业建立国际合作关系。2018 年 5 月,天津鲁班工坊建
设·体验馆在学校落成开馆,全面展示了鲁班工坊建设历程与成果,
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的高度评价。
学校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
任务,发挥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优势,紧贴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的技
术技能人才需求,服务新动能发展和产业升级,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
151
略,产教协同培养“德技并修+工匠精神”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考试招
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9 年天津市
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介绍请登
录学院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了解。
第六条 收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年,特殊
类专业 5500 元/生·年,艺术类专业 8000 元/生·年;2、住宿费:8
人间 800 元/生·年,6 人间 1000 元/生·年。如遇调整,以天津市政
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
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春季招收普
通高中毕业生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
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八条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
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已经
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获得已录
152
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未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
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1 月 21 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
费 30 元、考务费 60 元)。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
交费。
第九条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3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
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五章 考试说明
第十条 考试科目: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
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
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
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技术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
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大纲》(试行)为依据;“综合能力”
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
职业适应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
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
“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
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
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
分 120 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
153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均实行全市统一考
试。考试时间定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
—12:00 综合能力。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填报资格: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根
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
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
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第十四条 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
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
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 4 月 11 日至 4
月 13 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
续。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负责新
生录取工作,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凡符合报考条
件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
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
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
154
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分从高到
低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
到相同科类且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
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
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 A、B、C 等第
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
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
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院使用天津市普通
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美
术专业统考成绩”),在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
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
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155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时间
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未
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
格。具体要求详见《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
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
款;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春
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
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
156
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tjlivtc.edu.cn
咨询电话: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传真)
咨询地点: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海河教育园
区雅观路 1 号,具体乘车路线请登录我院招生网)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157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
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9 年实行
普通高中毕业生春季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
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系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
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
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
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为依据,同时参考综合能力测评,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已被我校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批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我校
春季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
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3 号
158
五、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概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建校 60 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
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是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
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
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体系。
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
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
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
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
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
作,为跻身全国一流的商务类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2.专业建设
学校现有 30 个三年制专业、2 个中外合作专业、5 个三二分段专
业,覆盖 7 个专业大类,重点服务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
求,逐步构建了以国内顶尖水平专业为龙头、国内一流水平专业为骨
干、市级重点专业和校级特色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目前,中央财
政支持建设的专业 2 个、实训基地 2 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
专业 3 个,共有 10 个专业获得市财政支持重点建设,2 个专业入围 50
个顶尖专业建设行列。
159
3.教学科研
学校主持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5 项。《进出口单
证实务》和《外贸谈判英语口语》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
资源共享课程,另有市级精品课程 8 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3 门。
6 名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教学设计作品分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
学大赛一、二、三等奖。近五年,学校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共 36
项。教育部课题 3 项、哲社科及科委项目 12 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9 项、国家级课题子课题 2 项。其中“基于自由贸易区的现代服务业
人才培养体系研究”课题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重点规划课题。
学校《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的运用》成为全国
首批 20 个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纳入教育部“择优推广计划”
并集结成册。
4.校企合作
学校积极推进天津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与知名企业开展深层次合
作。软件技术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获批教
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校积极推进订单班培养,拥
有 200 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是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
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通过建立校企专业建设委员会,与企业共建专
业、共同开发教材、共享资源等,不断突出专业特色,持续提升教学
水平。
5.人才培养
学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始终以优良的教育
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迄今,已经为国家培养出 14 万余名
优秀毕业生。一直以来,学生在英语口语、国际贸易、报关技能、市
160
场营销、软件技术和导游服务等专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
行业赛事中屡获殊荣;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
在 90%以上,每年有近百名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6.国际交流
学校国际交流成果显著,分别与美国、英国、丹麦、加拿大、法
国、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尼日利亚、比利时等十多
个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共建专业、留
学生教育、研修交流、语言培训、学分互认、境外实习等活动。目前
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进行汉语语言、中国文化和专业学习,
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逐年攀升。
7.校园文化
学校始终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理念,办学历史
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经验丰富。教学区域设备先进,校园风景
优美如画,公寓空调四季如春。聚焦大学生养成教育主责主业,突出
共青团育人属性,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依托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公
寓管理中心、困难生帮扶中心、社团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
五大中心,通过校园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公寓文化节、外语文化节、
心理健康月、社团嘉年华等系列活动营造高雅大气、商务特色浓郁、
国际氛围浓厚的校园文化,通过“新时代大学生专业社会实践‘1、2、
3’育人体系”营造实践育人氛围,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9 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
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161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
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
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高职春季招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
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
对无误后提交。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21 日)前,通过“网上
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11 月 22 日-11 月 23 日,
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开具的证明),到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
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2019 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
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
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
162
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
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
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
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 90 分钟,成绩总
分 200 分。考试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
10:30-12:00 综合能力。
第十条:填报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
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全市联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 元/生/年—5500 元/生/
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 元/生/年—14500 元/生/年;艺
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000 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 元/生/年、
1000 元/生/年、1200 元/生/年,如市物价局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
准进行调整,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
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
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
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
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
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
163
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
取总分。
第十四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
的规则。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
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技术”考试成绩、
“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
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即将考生总分按高
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
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
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录取原则,依
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
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
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 EMS 快递方式
寄发。
164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
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与学
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
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
助学贷款政策,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
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
校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
项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
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
制三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考试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天津商务职业学
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
165
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
59655424
传真:(022)59655424
咨询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3 号
邮编:300350
QQ 群号:295142103
网址:www.tcc1955.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公交路线:220 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
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
谨慧路
166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
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春季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
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咨询和录取
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四、学院代码:14021
五、学院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 175 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
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座
落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 175 号。
学院积五十余年职业教育办学经验,一直以行业专业性强、学生
理论和实践能力强、毕业生就业前景好、就业率高闻名遐迩。近些年
毕业生就业率更高达 96%以上,就业区域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技
术产业带。
167
学院多渠道加强与行业、企业联系,积极开展与行业内外企业、
院校的合作,不断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院和天津医药集团、
瑞澄大药房、北京悦康药业等十几家企业,开展了订单培养班,通过
“订单班”的培养让学生“入学即入职”。“订单班”培养的学生自进
入学院开始,在享受国家“奖、贷、助”等奖励和资助的同时,还能
享受企业的资助政策。
学院全面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在学院进行专科学习的同时可以
进行本科教育。与中国药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进行
专、本科专业无缝对接,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文凭。
第四条 已被我院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可以不再参
加 2019 年普通高考。若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不能再报考专科,只
能参加本科阶段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招生同时录取,
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
格,春季高职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凡被本科批次院校录取的考
生,我院将按有关规定退还学生有关费用。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全面负责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制定春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
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
施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春季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168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办学发展、生源状况和
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高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高职学费标准:5000-5500 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
学费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九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肝功能不正常的考生慎报。
第五章 报名以及考试安排
第十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19 至 11 月 21
日,登录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
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已经履行 2019 年通高考报名程序的
考生,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获得已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未履
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
核对无误后提交。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21 日)前,
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务费 60
元)。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
169
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
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
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3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
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
后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
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
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
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技术知识、 技术原理和技
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
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
(2)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的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
(3)考试组织。“技术”和“综合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
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大纲》(试
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
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
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
门复习备考
(4)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
170
10:30—12:00 综合能力。
第六章 填报志愿和录取
第十二条
(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志愿填报。“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
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
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与方式办理
志愿填报手续。
(3)志愿设置。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
办监督”的原则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和 “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
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
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
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
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
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
171
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顺序志愿报考天津生
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尚有余缺计划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高低递补。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被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新生
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按
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身体等方
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
违反法纪的考生,我院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
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
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
校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理由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
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报到资格。具体报到
要求见《2018 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学院根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
172
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生标准,即可获
得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所
学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
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bio.cn E-mail: zsbyk@126.com
咨询电话:022-26652463 26688925
咨询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 15 号(学院招生办公室)
173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
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70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洼
六、学校基本概况:我院是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
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 1447 亩,建筑面积 250000
平方米。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学院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校
生规模 5000 余人,学院培养的 35000 多名合格毕业生绝大多数已经成
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很多人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我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
174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我院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
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
学生。
第七条: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报名系统;缴费后需到区县
招办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履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手
续;有疑问可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招办。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我院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以天津市
教委所下达的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学费标准:高职普通类专业 5000-5500 元/生、年。各
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
2019 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
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
175
的有关规定;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
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
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公
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数
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
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
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
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
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已被我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考生,不得
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
176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本校在接到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
取通知书,并通过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以特
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我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我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
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
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石油职业技
术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
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
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
释。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77
网 址:www.tjsyxy.com
E-mail:tjsyxyzb@126.com
电 话:29000650、29000588
邮 编:301607
地 址:天津市团泊洼
178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
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
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
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
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
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院代码:13863 (招生代码:1242)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2 号
179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
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
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
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
制定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
生计划详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专业介
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tjtdxy.cn)了解。
第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
5500 元/生·学年;住宿费:6 人间 700 元/生·学年;8 人间 600 元/
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计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
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
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
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
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
180
“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
分。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
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
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
填报。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 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
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
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通
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
自动化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
业适合男生报考)。
181
第十七条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
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
客运乘务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 174 厘米,女生不低于 165
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
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
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
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
报到,报到之日起 15 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
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
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
民政府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
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
生解决实际困难。
182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
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春
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
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www.tjtdxy.cn
电 话:26748181 26744940 26186939
邮 编:30024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
监督举报电话:26186927
183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天津体育职业
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学校全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学校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
北侧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4599(招生代码 1288)
一 、招生专业
(一)运动训练专业
培养具有体育职业道德,熟悉体育行业法律与法规,掌握运动训
练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竞赛组织和管理,并具备一定社会体育组织
管理能力和了解体育市场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运动训练专业(足球方向)
培养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服务意识、职业素质和创新精神,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足球运动训练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组织足
球教学和比赛,并提供社会体育指导与服务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运动训练专业(轮滑方向)
培养具有良好体育精神,了解全国轮滑行业发展现状,掌握轮滑
项目技术及理论知识,具备赛事组织能力、轮滑项目教学能力、WEO
等级考试组织和评定能力、全国赛事执裁能力等轮滑项目的技术技能
人才。
184
(四)体育运营与管理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团队合作理念,掌握体育运
动技能及体育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具备基础市场运营和服务管理能力,
对体育经济行为与法律关系有认知能力,擅长推广、策划、营销和管
理的技术技能人才。
(五)体育保健与康复
培养具有体育科学、人体科学、保健、康复和运动防护基础知识,
掌握中医推拿、按摩技法,体能康复训练原理和方法,具备指导运动
员和大众进行科学训练、运动防护、运动康复与保健等工作的技术技
能人才。
(六)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订单培养】
培养具有身体功能训练、动作学习与动作控制、体能训练、康复
理论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相结合的高素质人才。具有体育职业道德、
懂得体育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体能市场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未婚。
三、体育考试
(一)考试时间
3 月 9 日: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
185
武清区、宁河区、蓟州区
3 月 10 日: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
汉沽、大港)、静海区、宝坻区
(二)考试地点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静海区团泊体育中心)。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比例
1.体育考试科目
100 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 米。
2.体育考试分值比例
100 米(30%)、立定跳远(30%)、原地推铅球(20%)、800 米(20%)。
3.体育考试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4:30。
(四)注意事项
1.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23 日携带户
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信息表、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3
张(蓝底或红底)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117 室)领取体
育考试准考证,并缴纳体育考试费 150 元。
2.考生须持身份证及体育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育考试。
报名考生按照所属区域划分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的体育考试。
3.考生自备考试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及跑鞋。未按规定时间参
加考试者不予补考。
四、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计入录取总分。
186
五、职业技能考试
1.考试科目。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
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2.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3.考试内容和要求。“技术”和“综合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
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大纲》(试
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
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
4.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
12:00 综合能力。
六、录取原则
1.在体育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体育考试成绩和文化
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相加的排序,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
2.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
类(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
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
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七、收费标准
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 5000 元;住宿费:普通四人间每生每
学年 1200 元(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八、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87
咨询电话:022-68569013,15922156134
查询网址:http:∥zsxx.tjvcs.cn
邮 箱:tzyzs2017@163.com
监督电话:022-68569005
邮 编:601636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2018 年 11 月 9 日
188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
生,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
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
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
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
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
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
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
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2(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3 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
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
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
189
津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首批
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教学
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单位,
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奖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
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
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
划和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http://www.xdxy.com.cn 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 5000 元/生•年,特殊类专业
学费 5500 元/生•年;住宿费:1000 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
及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
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
190
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
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
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
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20 分,C 等第计
为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
总分。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
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
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
处理。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第个数
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 A、B、C 等第个数均
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
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3.若文史类考生报考了只招理工类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
191
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五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
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
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
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
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 2019 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
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
192
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
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春
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
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
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拨打电话或
者登陆学院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www.xdxy.com.cn 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
28172507
咨询地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海河教育
园区雅观路 3 号)
监督举报电话:022-28116595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193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
办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校 2019 年春季招收普
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春季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 14 号,邮编:300222
五、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
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
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
194
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1 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
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成
为卫生职业教育的排头兵。2011 年获批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
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并在示范校建设成果展中荣获“最具推
荐价值资源库奖”。2012 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
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
密集区,占地 600 余亩,建筑面积近 17 万平方米,在校生达 7000 余
人,现有 170 余家校外实训基地。设有护理、药学与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口腔医学、医疗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 6 个系,医学
基础和公共课 2 个教学部。现开设 19 个专业,面向全国 27 个省市、
自治区招生。
学校具有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 300 余人,兼职教
师 400 余人。现有实习基地 170 余家,主要分布在天津、北京和上海,
为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学校每年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输送高质量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
单位好评,学校就业率持续保持在 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 83%以上,
专业对口率 95%以上,在天津市普通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中华医学
会医学教育分会高职高专学组组长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
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会主任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
分会高职高专学组组长单位。作为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
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全国
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学校
195
始终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业,特别在天津滨海
新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卫生事业发展中,提供着人才支持和智力
保障。
学校将传承百年历史文化,创造新的世纪辉煌,培养人才、服务
社会,办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努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
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
展的文化强校。
第四条 已被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秋季普通
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
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
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以注销。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集体决
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
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和纪律
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招生委员会
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计划:见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校网
站公布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校的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196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 2019 年春季招收普
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
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 十 条 经 天 津 市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高 职 高 专 学 费 标 准 为
5000~5500 元/年。如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
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实施办法》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要求的考生。我校严格执行该指导意见。
3. 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及就业因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
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
原携带者,脊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4.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
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
报)
第十三条 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老年护
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五个专业只招女生且身高 1.60 米以上;医
197
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护理专业女生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男生
要求身高 1.65 米以上。
第五章 报名确认与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天津市 2019 年春季高职院校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招生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招办规定的
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办理志愿填报手
续。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实行计算
机网上评卷,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成绩总分值 200 分。
职业技能考试时间: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
会的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负责依法按章开
展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政策,
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
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以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8 个科目
198
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职
业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八条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实行计算机
网上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录取总分从高分
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
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
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录取总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
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以生物、化学、语文、数学、物理、
政治、历史、地理为顺序作比较,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高
的考生。
第二十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
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请
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好通讯地址及邮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我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后,
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
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
199
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考试和身体健康
状况等各环节的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违反法
纪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9 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
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实施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获得正式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
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
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
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医学高等专
科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
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咨询工
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三十条 录取结果查询及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tjyzh.cn
学校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录取结果;或
电话咨询。
200
咨询电话:022-60276922 022-60276923 022-60276652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 60276683
201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
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 2019 年天津市秋
季普通高考本科(含)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可以再参加高职(专
科)批次的录取;未被我院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天
津市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我院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
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
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2、学院地址:河东校区: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 27 号
南开校区: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 08 号
3、办学层次:高职教育
4、学院代码:12882
5、学院基本情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2002 年成立,是以传承、
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宗旨,以戏曲、曲艺等传统技艺类专业为骨
干,以音乐、舞蹈等表演类专业为支撑,以舞台技术、文物修复与保
护、学前艺术教育等文化产业服务类专业为辅助,为社会培养高素质
202
应用型艺术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前身为 1956 年建立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原天津市戏曲学校)
和 1986 年建立的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天津市艺术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国
家级重点中专学校,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中国北方曲艺学校是文
化部直属、全国唯一以培养北方曲艺表演人才为目标的综合性中等专
业学校,被誉为曲艺界的“黄埔军校”。两所学校历史悠久,办学特色
鲜明,培养了许多享誉国内外的艺术人才,曾有 24 人次获“中国戏剧
梅花奖”,26 人次获“中国曲艺牡丹奖”。同时,为全国各省市广播电
视行业、专业文艺团体和群众文化部门输送了大批业务骨干,建立了
传统艺术传承与发展的人才梯队。
学院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知行并重、德艺双馨”的校训,进
一步整合艺术教育资源,提升综合办学实力,现已成为与天津现代化
大都市相匹配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
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
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
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并按照天津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
203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文史类和理工类的
考生均可报考。学院招生专业主要涉及艺术、普通两大类,学制均为
三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生,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5000 元/年/生。其中,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专业按普通
类招生,入校后按艺术类专业培养,学费标准执行 8000 元/年/生。如
政府当年度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安排
第八条 考生按照《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实施办法》中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天津市统一
组织的“技术”和“综合能力”的职业技能考试。
第九条 报考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
业素质考试,考生须履行艺术类专业相关报名考试手续,须取得专业
素质考试合格证才有资格参与春季考试录取。
第十条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素质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8 日,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的考生,咨询 022-23855353,预约报名。
考试时间:根据预约报名时间安排。
考试地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 27 号)。
考试内容:身体素质测试、专业主项测试(声乐、器乐、舞
蹈任选其一);专业技能测试(儿歌弹唱、儿童舞蹈、儿歌表演唱任
选其一,不与专业主项重复);命题儿童故事;主题简笔画;职业心
理测评。
204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
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高招办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
的有关规定;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
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纪检监
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院校录取,执行天津市高招办的投档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有以下两种情况:
1、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考生须取
得专业素质考试合格证,然后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
点方式进行换算)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排名
录取。
2、其他专业安排在普通批次,录取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与职业技能
考试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排队,然后再依次按照每位考生填
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
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
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与职业技
能考试成绩之和,即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第
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 A、B、C 等第
205
的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的总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
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的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8 个
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绩点换算方式为: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
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
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上
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
填报。
第十八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
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要求见《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2019 年春季考试录取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
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
206
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艺术
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
作,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
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 8 号)
咨询电话:022-23855353
学院网址:www.arttj.cn
招办邮箱:tjyszb@126.com
QQ:1748972001
207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
结合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
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
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
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
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
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邮编:300410
海河园校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 邮编:300350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208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
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
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职业大学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面
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
《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
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tjtc.edu.cn 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 年,特殊类专
业 5500 元/生• 年,艺术类专业 8000 元/生• 年,空中乘务专业 8000
元/生• 年;旅游类(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专业 14000 元
/生•年;住宿费:1000 元/生• 年,均为 6 人/间,详见《2019 年春
季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
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
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
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9
第十一条 根据行业需求和就业因素,我校 2019 年提前批次招收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考生需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及身体素
质测试。专业测试及身体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具备填报该专业及被录取
资格;否则,填报该专业不予录取。未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影响
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及录取规
则详见《天津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
业生报考须知》(附件)。
第十二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
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
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
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
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
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
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
理。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在考生总分相同,获得相同或未获得荣誉称号条件下,安排专
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
210
推;若 A、B、C 等第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
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
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
结果安排专业。
3.若文史类考生报考了只招理工类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
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
推。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
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
上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
依据,根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调整,以天
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
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
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211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
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
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9 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旅游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专业新生在海河园校区
就读,其他学院的专业新生在主校区就读。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
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职业
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
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高覆盖面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同时设有国家
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提供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
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
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职业大学 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
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
212
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
录天津职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www.tjtc.edu.cn
电话:400-022-1978 022-60586049
邮箱:zx60586049@163.com
Q Q:1918-588-588 1919-588-588
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海河园校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1号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22-60585055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213
天津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民航空中乘务,地面服务,安全检查,客、
货运输等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气质、身体素质和心
理素质,具备“个性化”服务理念和较高服务素养,具有较强的中英
文沟通能力和基本的日语、韩语交流能力,掌握相关的民航法律法规、
运输流程、服务理念和空中、地面服务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全国各机场和客
货代理公司及相关高端交通服务领域从事空中乘务服务、民航地勤服
务、通用服务、值机服务、安检服务、联检服务、引导服务、特殊旅
客运输、民航运输结算、航空运输代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详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男女
不限。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
(1)参加 2019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考试
成绩达到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需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专业测
试及身体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具备填报该专业及被录取资格;否则,填
报该专业不予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属于我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校空中乘务专业
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3、具体要求: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
214
(1)年龄:年龄须在1998年至2002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因部分航
空用人企业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2)身高:女生在163-174CM 之间,男生在173-184CM 之间。
(3)体重:女生为[ 身高(cm)-115(cm)] (kg) (1±10%), 男
生为[ 身高(cm)-105 (cm)] (kg)(1±10%)。
(4)听力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口吃,中英
文发音标准。
(5)矫正视力《E 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6)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纹身等形体特征。
四、专业测试、身体素质测试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4 月 1 日
2、报名方式: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tjtc.edu.cn/,查
看《天津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
生请务必加入空中乘务专业咨询 QQ 群: 362795397)
五、专业测试、身体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测试时间:2019 年 4 月 3 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天津职业大学海河园校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
路 21 号)
3、需携带物品:春季考试考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张,考生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张,近期同底版 2 寸免冠照片 3 张(白色背景)。
4、专业测试内容:包括面试和体检
(1)面试仪容及着装要求:
① 面试期间不得着浓妆,不允许配带假睫毛、美瞳、隐形眼镜
等装饰品,不允许穿着连裤袜、长筒袜(与要求不符将不能进入考场);
215
② 男生着浅色衬衣、深色长裤、黑皮鞋,女生着裙装(裙子在
膝盖上下 3CM),深色皮鞋;
③ 男女生头发应不遮盖耳朵,女生盘头,露出额头。
(2)面试、体检具体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 300 分(共 3 科),包括形体展示、语言表达、动作
反应。体检包括外科、眼科、内科、心电图、肝功五项、胸透检查等。
5、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第。测试项目详见
我校招生信息网。
6、查询结果:专业测试及身体素质测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
招生信息网或拨打 60586049 查询专业测试及身体素质测试结果,专业
测试及身体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具备填报该专业及被录取资格。
六、录取规则
在考生专业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
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绩点换算和“技术”、“综合能力”考
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专业测试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12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试费 90 元(30 元/科,
共 3 科)。
体检费:专业面试及身体素质测试合格后,由体检医院收取。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60585863(空中乘务专业咨询);022-60586049
(校招生办)
空中乘务专业咨询 QQ 群: 362795397
监督举报电话:022-60585055
216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春季考
试招收高中毕业生(高职)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
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
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
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2105
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2 号
第五条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
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
区,隶属于天津市政府。
学校占地面积 1000 亩,建筑面积 29.44 万平方米,教学
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 259 个,全校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
其中大量是由德国、瑞士、西班牙引进的先进生产型设备,价
值逾 4 亿元人民币,遵循“用最先进的设备培养最优秀的人才”
实践教学的理念,打造各专业组群多层次“教学工厂”模式。
217
学校本科、高职和技工学历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
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
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 9 大专业组
群,现有本科专业 14 个,高职专业 38 个、中职专业 2 个。现
有在校生 1 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 98.5%,非学
历教育培训规模年均超过 2 万人次。
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 敬
业乐群”的中德精神,始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科
学严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政
治过硬、技能精湛、诚实守信、理性平和”的高级技师、一线
工程师、大国工匠。2017 年,学校获批首届天津市文明校园,
“天津市 2017-2020 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被
市政府确定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明确建设目标
“到 2020 年,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力争成为达到世界先进水
平的应用技术大学;到 2030 年,力争成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
大学。”当前,学校正肩负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
的重要使命,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进世界
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学校招生委员
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
究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
218
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
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
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须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
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高中毕
业生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市招办公
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
生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
校招生网站(zs.tsguas.edu.cn)。
第九条 报名须知
(一)春季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
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
息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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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已
经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可通过输入身份证
号获得已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未履行 2019 年普通高
考报名程序的考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
提交。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1 月
21 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
费 30 元,考务费 60 元)。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
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
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
还。
2、现场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11 月 22 日
至 11 月 23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
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
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文化素质考核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政治、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
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1)考试科目。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
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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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
运用技术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
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
(2)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
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
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的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
总分值为 200 分。
(3)考试内容和要求。“技术”和“综合能力”以市高
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
术科目考试大纲》(试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
为依据。“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
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4)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
10:30-12:00 综合能力。
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在填报
提前批次志愿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身体素质测试、
体检,咨询详情请登录(www.zdtj-hk.com)或咨询空乘办公
室(022-58513510/58513520)。
第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校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
对学生收费。其中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会计、人力资源
管理、电子商务专业学费 5000 元/年,艺术类专业 8000 元/年,
空中乘务专业 8000 元/年,机械设计制造类(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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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类(中外合作办学)(模具设计
与制造)、机械设计制造类(中外合作办学)(数控设备应用
与维护)专业 15000 元/年,其余专业学费均为 5500 元/年;
住宿费为 1000 元/年,6 人间;1200 元/年,4 人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
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
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有本市联考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
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
的考试成绩分专业录取。即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
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
在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
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先按考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
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成绩、技术,
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与普通类专业符合条件的
可以相互调剂。
第十四条 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
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对政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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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市里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生
委员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
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
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在新生入学
后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标准的,由学校区
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
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已被春季考
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
批次的录取。可以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
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
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录取资
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
学学生管理条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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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受益面达 30%以上的奖(助)学
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
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
大学春季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学
校招生委员会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
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对填报
志愿负责;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招生咨询人员作
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同时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
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
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2-28776655、28776099
传真:022-28776655
学校网址:www.tsguas.edu.cn
招生网址:zs.tsguas.edu.cn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2 号
邮编: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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